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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复燃之火 (第1/2页)

    复燃之火\/浪人与火龙!

    经过资料翻阅,个人第一印象判断结合实际情况。

    终于,他得出结论了。

    阿斯拉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位石料商人身上会带有生物学百科。

    “自从我第一次带着这本书下矿,想拿它当枕头用…”

    “而后不幸遇上伙蜥蜴人,又按照书上的办法用两只苍蝇驯服他们后,这本书我梦游都得挂在嘴边。”

    石料商人对阿斯拉作出解释。

    身裹毛毯的小家伙,被当做人证,物证,唔,现在应该算是“龙证”?它被带回警局留存观察,好在没人对它动手动脚,用过笼子。

    它是从石料商人的晶球里破壳而出的,在这之前,它的蛋又被当做晶球,被一名试图掩盖罪证的窃贼丢入火中。

    可它却忍受大火,安然无恙。

    如今,这条只有人手臂长度的灰烬火龙收起双翼,趴在毛毯构成的柔软巢穴中枕臂入梦,遍布体表的裂痕中,不时闪出熔岩奔涌般的火光。

    在她长出黑鳞前,她的身体都会像蜥蜴一样脆弱。

    “这需要多长时间?”阿斯拉才刚说完,二人眼前的黑龙便睁开眼睛,站起身来。它不停用后爪抓挠皮肤,像是生了跳蚤或臭虫。

    “随时—都有可能—?”这是生物学百科上的说法,石料商能做到的只有照读不误。

    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内容是正确的,他们不会是剩下二十名可怜虫。

    随时都有可能,这就是阿斯拉感觉,面前的幼龙似乎变大了些的缘故?

    幼龙体表的黑鳞,为它刺破干裂的死皮,换上拥抱外在世界所需的坚硬铠甲。

    幼龙抖落黑鳞缝隙间的灰尘与皮肤,而后瞪起双眼,丰收体表的每一片新鲜感。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每个人都对它抱有好奇。

    很快,它发现第一只除去自己以外,还会左右摇动、发光闪烁的东西。

    那是它的尾巴,它喜欢追自己的尾巴。

    可它就是咬不到尾巴,飞再多圈也没用。

    “呃,看看时间,我得走了。”石料商人堵住耳朵,试着用反复说出“听不见”,“有蚊子”这类低级词汇逃避法,让自己染上更少的麻烦。

    晶球他送给了阿斯拉,那条龙也属于阿斯拉。

    接下来要做人证的事,让幼龙去做物证还是龙证…他管不着,也没时间管…他还得下矿去,还得把那袋晶球送到杂货铺去。

    能在警官的命令下,跟着女武士来到这里,他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还没忘记告诉阿斯拉,龙是杂食性动物,这样阿斯拉至少不会为如何喂饱那条龙而烦恼。饿到忍无可忍时,它们还会捕杀同类。

    唔,最后一段是他加上去开玩笑的。

    他希望阿斯拉别把那段当真,嘿嘿。

    满脸纱布的盗贼,才刚从医馆擦好烫伤药膏,便迎来属于自己的惩罚。

    “进去吧。”警探为他敞开拘留室的大门。

    闹市行窃,可需要他带着伤口在牢房反省些时日。

    另外,不知警探真的是在无话找话,还是刻意提起—他要提醒盗贼,最近监狱里的后勤预算被下压,他们的伙食只有杂菜汤配黑面包。

    他上次坐牢时,顿顿不少的肉碎土豆泥?

    抱歉,别再想了。

    估计就是警探自己,都没有再从食堂吃上它的可能。

    信息转达完毕后,警探关闭笼门,背身过滤掉牢房内传出的咒骂声。

    “牧野—你等着—等我出去以后—”

    阿斯拉捂住她的耳朵,效仿警探的态度,去过滤那些污言秽语。

    还好,木桌上的幼龙还没学会说人话。

    身披灰色大衣的警探,从面色来看,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他的头发。

    唔,其他文学家会怎样描写一名英俊男子的头发?

    麦浪,金矿,还是阳光?

    面前这位警探的头发,倒更像是被蝗虫糟蹋过的“麦浪”。

    戴上宽边帽后,观感就好多了。

    “抱歉,让你见笑了。”警探为阿斯拉敞开大门,示意她可以就此离开。

    那条龙呢?虽说有些突然,但阿斯拉想知道那条龙会怎样。

    “这里是司法分部,不是流浪动物福利院,”阿斯拉一提起这件事,警探也想起木桌上的幼龙。转身望去,整洁的橡木桌面上多出一颗黑洞,“把它带走吧…女士…在它烧穿第二张桌子以前…”

    出于客套,警探还是为阿斯拉留下他的名字:牧野卡伦。他知道很多首次听到这名字的人,都会感到奇怪。

    可他就是这样,父亲是东方人,母亲是土生土长的利尼维亚人。

    他的名字成为他们爱情结合的象征,同时具有不同地区的姓氏风格。

    就像牧野本人的饮食习惯,他喜欢油炸玉米脆片,也喜欢吃煎饺。

    尖锐的火焰燃烧与木柴爆裂声,自二人身后传来。

    幼龙的吐息,烧掉二人头顶的金属吊灯。

    被龙焰炙烤到变形,被龙焰炙烤到完全扭曲的吊灯。

    估计就是矮人中的能工巧匠法尔肯,在看到这堆废铁后,也只得摇头叹息。

    “我前天才买了这盏吊灯,昨天才装好。”牧野对地上的废墟,与头顶天花板上的焦痕接连摇头。

    他抓起幼龙的双翼,将它抱到阿斯拉身前。

    听好了女士,他不管她是浪人、士兵,赏金猎人还是珍奇动物爱好者。

    但案子已经结束了,她可以离开…带着她的龙一起。

    转过身去,捂住龙的嘴巴,要是它还能烧坏第三件东西,牧野叔叔就要对它和它的主人提起损失公诉了,听明白了吗?

    很好,牧野没看到阿斯拉在摇头。

    那就向后转,踏步走,一二三四,直到出门。

    再也不见。

    牧野关闭大门,拿出扫帚与拖把,准备清扫灰尘残渣。

    牧野听到拘留室里传出的笑声。

    盗贼的笑声,比夏日午后的蜂鸣还要聒噪。

    “唉…”卷起袖角一声轻叹过后,牧野知道,这个中午注定要在操劳中度过。

    打扫一条火龙幼崽留下的罪证。

    ……

    ……

    身为一头兽人,史德瑞克正绞尽脑汁想出些积极词汇。

    用来形容他正在做的事。

    怎么说呢,他是个赏金猎人,同时也是头兽人,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意,也不完全是。

    例如现在。

    苍白之森战役后,他没能从海獭老板手里领到属于自己的酬劳。

    因为他们都死了,伤口上燃烧着焦痕。

    凶手是山中的猎人,利尼维亚的人类军队,还是那颗理应死在雪崩中的南瓜,史德瑞克都不关心。

    他只知道,多事之秋先求自保。

    他只知道,自己能在那帮兽人伐木工的口袋里,发现不少残羹剩饭。

    两颗银币是微不足道,可从每个人嘴里挖出一点,便要积少成多。

    木材、石料与铁斧,史德瑞克更是能带走多少便带走多少。

    苍白之森的树木,卖给识货的人类商人。

    石料留给人类泥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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