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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牧野之怒 (第1/2页)

    牧野之怒\/兽人刀客与影子!

    (此篇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均为大事件铺垫)

    他听到了,有个声音在召唤自己。

    是的,不会出错。

    牧野吹灭油灯中的灯芯,夜中的火光与否对身为暗影的他无足轻重。

    宵禁后的街道,鲜有像他这样的行人。

    如果这能碰上行人,那牧野这种夜巡警司算是可能性之一。

    第二种可能性是从酒馆喝疯后结账离开的醉鬼,忘记时间,手里还握着木杯酒瓶,口中哼唱着白天任何人听了都要面红耳赤的小曲。

    牧野碰上过和醉鬼打交道的情况。

    当时那家伙还想给自己一拳,却被牧野躲开,让他坠入排水管道,双臂卡入丝网。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被打捞上来。

    沉井小镇与灰松镇的案件后,牧野与尤伦卡得到褒奖。

    阿斯拉与雷琳也分到不少官方奖金。

    巡夜不在牧野的职责范围内,至少在他荣升警司后便不再是了。

    某种意义上讲,他外出夜巡算是在“以权谋私”。

    倒不是待在房间里太过无聊,也不是尤伦卡坚持要他再玩一局《兽人斗棋》直到她的食人魔棋子能推倒牧野的旗帜。

    而是内心的不安,它指挥着牧野跨过城镇,走向无人之境。

    因为他们的对话,不能被第三人发现。

    牧野是安布拉的玩具,安布拉不希望第三个人知道这点。暗光深渊一战后,躯体在水晶石封印中坠落深渊的祸神,他对自由的渴望与日俱增。

    他有预感,暗影主母恩赐的宝剑将会重返人间。

    “别回头,驼背佬儿。”

    牧野的腰部,被两把短刀抵住。

    他的心弦随身后传入耳中的恐吓紧绷。

    是个盗贼,刚好撞到枪口上。

    也不难怪,牧野是便衣夜巡。没有盔甲,没有官方文件,只有大衣下的六发左轮—矮人国铸造,半自动纪念款。

    牧野确信身后的盗贼不想尝试它的滋味。

    就像自己不想尝试盗贼手中双刀的滋味。

    “很好,举起手来,驼背佬儿。”

    “别回头,我拿点钱就走。你能活过今晚!”

    盗贼的声音,像个风暴环礁来的老练骗子,还是喜欢吃口香糖的那种。

    要是这儿不是利尼维亚,恐怕牧野会把他的口音归为海盗风味。

    这家伙嘴里的味道,可真有够受的。

    牧野给过盗贼机会了。

    可是,在对方将手伸向他的口袋时,他另一只手上的短刀也向牧野的后颅袭来。他不只是要谋财,更要害命。

    该死,心中的声音还是没有散去。

    闭嘴,闭嘴,牧野要它们闭嘴…!

    “滚开!”不顾脸上短刀划出的伤口,牧野将油灯甩向盗贼的头颅。

    只有枪但没有子弹,油灯分时候,拳脚是他所能掌握的唯一武器。

    “穷鬼,呸,穷鬼。”盗贼收起他好容易顺来的五枚铜板,向身后的暗巷溜去。牧野不会放过这小子,无论是出于法理,还是源于他划伤自己的私仇。

    牧野心中的声音,以痛苦为塑形原料实现具象化。

    “啊—!”那痛苦刺入牧野的内心。

    沙漠深处般的高热,让他以尖叫作为发泄手段。这尖叫令盗贼驻足静听后回首转身—牧野他是不是有疯病?居然在宵禁后的街道上脱衣跪地?

    还是说,盗贼还有第二种猜测:还是说牧野是个信仰某种苦刑宗教的信徒,要用这种方式感动教义中的主神?

    不论如何,牧野的大衣他顺走了。嘿,常在河边走,不会钓鱼也会网了嘿。能多赚一笔就是一笔。

    牧野是在发病,进行宗教仪式还是行为艺术,对盗贼而言都没多少差别。牧野就是第二天被人发现横尸此地,盗贼也不在乎。

    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盗贼的命运彻底改变。

    他想要顺走更多。看看牧野身上的打扮:牧野。唔,盗贼在心中暂且称之为“提灯的怪家伙”,怪家伙身上肯定还能拔出更多金羽毛来。

    就是多一块布料,多顺走半只裤子都是稳赚不赔。

    对,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收起短刀,盗贼捡起瓦屋角下的碎石。

    为“提灯的怪家伙”挑选一块份量与体积都适合当头一拍的石砖后,盗贼蹑手向前,活像只要溜进鸡舍的老黄鼠狼。

    牧野摸索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满地的沙尘碎石。

    哈,他可能还在找自己的大衣,盗贼披在肩上这件。

    “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

    盗贼还真没想过,自己抢劫的家伙会是个腹语演员。

    不然他也没法解释,为什么牧野站起来前,他的口中能传出两段音色声调完全不同的话语。

    第二段倒像是牧野让他滚开时的本音。

    第一段话,则像是…盗贼沿身后的石板小径退下。

    第一段话,像是“提灯的怪家伙”沦为某人的木偶,某人将手伸入他的口舌机关后,操控“怪家伙”为盗贼呈现的配音表演。

    那不是活人能够发出的声音。

    没有生命,没有快乐,没有悲欢离合,没有“存在”可言。

    只有空洞的摇曳,只有对人类等高等生命思维的复刻模仿。

    可模仿终归只是模仿,就像矮人的矿用机器永远不是血肉出身的矿工。

    牧野的眼睛,化为两颗不含杂尘的白色珍珠。

    珍珠的核心,跃出两星宿命尽头的死火。

    是它,不是他。

    是牧野身后的傀儡师,不是牧野本人。

    他,它,他们的名字,是安布拉。

    牧野的手中多出三道裂口。

    盗贼想要离开,因为这种街头戏法对没读完三年级便退学的他而言太过诡异。他估计就是皇家科学院的学士来了,也要惊掉下巴和眼镜。

    盗贼发誓那不是他做的,盗贼发誓。

    可牧野按住盗贼的肩膀,腕部裂口中的滋生物由杂音变为棱角分明的轮廓。

    虚空钨钢打造的钢爪游走眼前,盗贼手中的石砖被切为粉末。

    值钱的东西他都可以给牧野,不要伤害他。

    “是的,错不了。”牧野抓起盗贼的肩膀,口中不断重复着达摩克利斯、燃亚,暗影与复仇这类词语。

    要这就是牧野的宗教活动,盗贼可算能理解为什么只有牧野一人要趁着夜色来做了…太过诡异…就是他这个做贼的也不习惯…

    牧野的钢爪,横上盗贼颈动脉前后的皮肉间隔。

    抵住咽喉的钢爪边缘,感受着盗贼心跳加快后上下跃动的脉搏。

    这就对了。—牧野口中的操纵者,它面对盗贼的笑意愈发浓烈。

    牧野口中的“操纵者”化为团状浓密的黑雾。

    像是来自煤窑与烟灰缸底。

    呸,没时间幽默了。盗贼敲打起自己的脑袋:他得多想点求饶的好话出来,在牧野把自己穿成人肉三文鱼前。

    他的思维,在浓雾之中迷失。

    他的思考权被牧野口中飘出的“它”封锁禁锢。

    就像阅读牧野的经历那样,它在掌控这具年轻的躯体后,也翻阅起盗贼脑中颇具趣味的记忆切片。

    三十年前,这家伙在一家酒馆的私人包间出生。

    直到十五年前,他都是个好孩子。

    十三年前,第一次去酒吧,体验不同的人生快感。

    十年前,第一次行窃商店成功,命运的马车就此拐向悬崖。

    五年前,他染上烟圈和酒瘾。

    “同你相比,他的故事不算精彩。”

    “可我需要他,你说呢,牧野警探?”

    盗贼俯下身去,对牧野伸出双手。

    盗贼面纱下的双眼,是虚空钨钢般的纯黑。

    看不出眼珠与眼白间的边线。

    看不出身为人类应有的生机。

    真是狂妄。—见牧野对自己亮出钢爪,盗贼体内的它对警探摇了摇头。

    牧野是不是忘记了,就连他身为人类的第二条命都是它的恩赐?

    那它就帮他回忆一下好了。

    它看着牧野像触电般抽搐起来,它看着牧野捂住胸腔收起钢爪。它看着牧野在地面来回翻滚,双臂与背部生出无数棱状黑鳞。

    它可以让他是人类,可以让他成为虚空钨钢反噬后的凝矿。

    也可以将他变为燃亚一族的新客。

    就乐趣性而言,还是第一种选择更为长久。

    “不—不要—不要—!”

    听到牧野在求饶,它知道接下来会好办很多。

    “记住,你没有选择,我的朋友…”

    安布拉的声音,影的声音向牧野发出警告。

    他们没有太多时间了。

    牧野最好为自己找块遮羞布,不是么?总不能让第三个人看到,牧野这位刚正不阿的探长和毛手毛脚的贼头混在一起。

    而且,牧野也不想让安布拉出于减少目击者的想法,去屠杀更多人,对么?被仁义道德的链条锁住,伸展不开的感觉很差劲吧?

    “给我闭—啊—!”牧野体内的疼痛,死灰复燃。

    “注意你的态度,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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