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其实最是胆小,怕鬼,怕老鼠,怕虫子,怕见血……
方明不惯她的小毛病,指着水潭道“从尸体规模看,参加祭祀死掉的有近两千人,而两千多人的血液加起来足以灌满这个小水潭。可是现在水潭中只有底部薄薄一层,那绝大部分血液去哪了?”
零白着小脸,忍着强烈的心理不适,往前查看阵纹,确认道:“这应该在提炼血晶。”
“什么血晶?”原本在进行搜救的刘玥,阿九等人靠了过来。方明询问道“还有活着的吗?”“还没参加祭祀的人都还活着,只是几天没吃饭显得有些虚弱。”刘玥摇头道:“这些被迫加入祭祀的,血液已经被放的七七八八了,而且灵魂也被抽走,救不回来了。”然后点了下零道:“这是哪位?”方明知道刘玥的收集怪癖,简单答道:“这是零,我的二副。”刘玥点点头,示意零接着说。
零好为人师,见有人请教,把小小不适抛到脑后,忍着更换皮肤的冲动,认真解释道:“血晶是血丹的初级品。血丹最早出现在妖族部落时期,那时妖族多以狩猎为生,猎到的荒兽,肉自然是分而食之,血液则会加入特定药材给自家小孩药浴,以强壮体魄。再后来发现将这种药汤浓缩提纯后,效用大增,于是将其浓缩成丹,取名血丹。这种血丹的效果因血而异,用更多的血或更强的血,炼出的血丹效用自然更高。
“再后来,此法被魔门得了去。魔门修士原本就要杀人抽魂,再以这些灵魂与深渊交易,以提升自身修为,至于被杀之人的肉身就弃如敝屣。得了血丹炼制之法后,魔修既要抽魂又要抽血,真是灵魂肉体两不弃,一举两得,一鱼两吃。不过人体含血量远比同级荒兽少,一次很难凑够炼丹所需,而且血液保存不易,这就使低配版的血晶横空出世了。将一个人的血液抽出,经过特定的手法提炼,就能得到一枚血晶,再将大量的血晶合炼,就能得到血丹。这种血晶易携带也易保存,深受低中级魔休喜爱,甚至一度成为魔休之间的交易货币。
“但这种先炼血晶再合血丹的方法,成丹时间长,尤其是中间损耗大,远没有一次成丹效果好。丧心病狂的魔修门更倾向搞一次性屠村灭寨,然后抽魂祭祀,抽血炼丹。因其过程过于血腥,被称为血祭。也因此,和正道摩擦不断,争斗不休。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位三品魔修为了更进一步,一次性将一座二三十万人的城市血祭了。终于引发众怒,佛道儒三教牵头,发出“屠魔令”,号令天下灭魔,应者如云。魔门以一家之力如何抵抗各派势力,被打的抱头鼠窜,元气大伤,此后千余年,只得躲在阴暗角落苟延残喘。也因此这种血祭方法,被各方忌惮,就连魔门也将其束之高阁,渐渐被世人遗忘。”
刘玥皱眉道:“也就是说,这连续发生的血案是魔门在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血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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