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岚吃得太撑了。
索性下了马车,打算在火堆周围遛遛圈。
她就纳闷了。
盛京以瘦为美,从前为了保持身材,她就算好几日不吃油荤也能忍受。
甚至有的时候连米饭都可以不吃。
可今个儿就很奇怪,就算这兔肉太过美味,也不至于让她管不住嘴吧?
细想起来,她发现她今天吃了好些东西。
不光吃了正餐的干粮,还把那食盒里的果干啥的却给解决了。
晚上居然又吃了两大只兔腿。
还有她的口味,似乎不像从前了。
今日兔子也能吃,酸唧唧的野橄榄也能吃。
难不成她重生之后,连口味儿都变了?
可这说不通呀,前些日子没变呀。
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忽的,她脑海里晃过王酒花那句玩笑话“妹子莫不是有了?”
不不不!绝不可能!
她摇摇头,将这个荒唐的想法踢出脑袋,自个儿嘀咕:“定是因为今日身体不适!”
蒋文昭一行人情况就没那么乐观了。
子佩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金宝眼睛都哭肿了。
蒋文昭丝毫不敢放慢脚步,终于赶在天微亮时到了边城。
一入城。
他们直奔医馆,见着人没开门。
蒋文昭索性厚着脸皮去敲门,终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让他敲开了。
一白发苍苍的老叟埋怨道:“如此无礼,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老叟瞧清楚蒋文昭后,忽的神情有几分诧异,随后将几人麻溜请了进去。
蒋文昭也注意到了老叟的神情变化过程,可他现下没时间管这么多,只想着救人。
开门的老叟就是这家医馆的大夫,名为沈从逸,江湖人称活阎王。
因为他医术高明,曾多次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是个实打实的神医。
阎王爷可不就是叛人生死的判官吗?所以他得此名号。
据说当年先皇微服私访几次请他入宫,并许诺他太医院院首之位给他,都被他拒了。
按理说抗旨是要杀头的,可沈从逸仍旧好好活着,如今已七十多,所以边城又有另一个传说,活阎王是底下那位的转世,连官家也不敢送走。
由此,在边城。
就算钱家也不敢惹他。
没想到,蒋文昭歪打正着,正好找了这家医馆。
沈从逸年迈,说话走路都不太不利索。
他看完子佩的伤势后,悠悠道:“啧啧~还好送来的及时,他的伤口感染了,外面一层已经腐烂,需要用小刀将腐肉剔除。”
“啊~”
金宝跌坐在地上,整个一副丢了魂的样子。
“那、那腿还、还能正常行走吗?他还能……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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