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下,我更喜欢看男生的比赛。
那日下午下课,同桌梅芸,我们习惯叫她梅子,拉着我的手说:“长思快点快点,比赛要开始了。”她是江竟夕的小粉丝,有他的球赛,她必定是去加油的。
我快速收拾手上的书本,两人连走带跑五百米才到篮球场。到了球场,已经挤满了人,她个子矮,踮脚也看不到场内的情况,便两手一扒开前面的同学,一边说:“借过借过,我来替我们班男生加油的。”别人听她这憋足的理由,自然不好拒绝她,还真让她一路顺利进到最前面,她手里还拉着我的手臂,我在后面一直对那些让路的同学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刚到前排站好,后面的传来一洪亮的男音:“哎哎,前面那两个同学,挡住了挡住了。”我回头一看,是一个皮肤黝黑,五官出众的男生在凝视着我,似笑非笑,我对他说不好意思,我拉着梅子马上蹲下,以便后面的同学能看到场内的情况。
我们专业有四个班,两两比赛,最后赢的两队再比,赢出的那队是本专业的第一,每个专业的第一再重新两两相比,以此类推,最后赢的才是冠军。这种比赛只限于每个系的新生评比,若是全校的新生都比,那不知何月才能比完,单我们系就三千多人。
我们班是白色球服,对方是红色球服,“哔哔”哨声开始,全场都安静下来,裁判抛球,双方即刻较量起来,江竟夕果然不负梅子的期待,一分钟不到,就赢得我们班的开门红,场上响起热烈的掌声,红方不示弱,迅速扳回一局,双方你来我往,分数一直蹭蹭往上升,比赛进行一半,双方的分数却只有两分之差,经过中途的休息,各自改变战术,下半场一开始,红方迅速拿到两分,分数拉平,一切又重新开始。
时间一分分流逝,我方拼命追逐对方,不给他们有喘息机会,分数终于拉开五分之远,江竟飞还真有两下子,他与另一个同学搭配得天衣无缝,频频中球,最后五分钟,对方乱了阵脚,以至于我方罚球机会增多,最后以九分之差结束比赛。
班里的同学高呼:“一班万岁一班万岁,江竟夕江竟夕…..”我年纪虽不大,但我听着他们喊出的话,觉得很幼稚,我可喊不出来,梅子也双手举起欢呼,我在一旁笑弯了腰,没想到她个头小,这嗓音还蛮大,声音一出,周围的同学都望过来,我用手掌不好意思遮遮脸,她却埋怨我:“长思,你怎么不加油。”我作为一名班干,当然不好意思不带头加油,最后只喊出两字:“加油加油。”还是红着脸的。
若说大一新生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第一是这个新生杯,第二是进入学生会。
篮球新生杯是每日一场,女生在第一场就被淘汰,相反男生一路截杀,成为本专业的第一名,江竟夕也名声大噪,走在路上,不知收到多少人的关注,成为本专业名副其实的“新人”。
他的每场比赛,梅子都要拉着我一起去观看,说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我想说是你不想留下遗憾吧。我陪着她日日看我们班的篮球队员,江竟夕的五官早已刻在脑里,也许是我天生对人物的五官特别敏感,得空时我还偷偷画了一幅他打篮球的姿势的画,把画送给梅子,希望她能开心些,因为她对我很好,很热情,就想一个贴心的娃娃,梅子看到时还抱着我说:“长思你最好了。”
一周后,终于在决赛时,输给了别班,只拿到系第二,虽然不是冠军,但对于我们班来说,成绩已经是非常理想的,女生的就别提了。
成绩一出,许久不曾出现的班主任出现了,对我们班男生篮球队祝贺,也顺便鼓励我们班女生队,副班却不好意思的笑笑。辅导员也找机会过来祝贺,其他科的老师一进教室又是同样的话,一连听了好几日的祝福声,终于在社区竞选开始中止。
进入社团是要申请也要上台发表讲话的,社团的科目不少,但适合我的便只有学习部,因为我除了学习,我还没发现自己有其他兴趣的事,进入学习部是势在必行,而且也是势在必得的。我虽然不喜欢热闹,但喜欢参与新鲜的事物,比如进入社团我就觉得很新鲜,当然很多同学也是不参加社团的,因为新鲜所以想去探究里面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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