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华坐在地上,手中紧紧攥着折叠刀,警惕地盯着周围的人群。其他人都没想到蒋华竟然带了刀,还刺伤了几个人,一时之间都愣在原地。
但没过多久,看着坐在地上狼狈的蒋华,再看看周围人数众多的“兄弟”,他们的“热血”和愤怒再次被点燃。
一个人冲上去打了蒋华一巴掌,并试图夺过他手中的折叠刀,其他人也一拥而上,场面再次混乱起来。
人数差距过大,力量悬殊,蒋华挨了更多拳打脚踢,也逐渐体力不支,最终连握住刀的力气也没有了。
蒋华不再反抗后,众人也逐渐停手,这场冲突以霸凌开始,以被霸凌者的反抗以及3人流血受伤而结束。
听蒋华讲完事情的经过,羲娆揉了揉脑袋,如此熟悉的剧情啊!
原主当初也是这样,不过她不敢反抗,选择了自杀逃避。
羲娆和张泽开始梳理案情。
在这起事件中,蒋华动用刀具,致使2人重伤,1人轻伤,被警方羁押。
现在就看能不能给蒋华做正当防卫的辩护。
这件事发展至此,很难说清究竟谁对谁错。身陷囹圄的蒋华也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被刺受伤的3个人也是校园霸凌的施暴者。
经过半个多月的上诉,关于蒋华的案件终于开始公开审理。
那么关于蒋华的最终判决会是如何?公正权威的法律会给出怎样的结果?
有罪或无罪,谁的过错?
蒋华案件开始审理。经过一审,法院给出的判决为:“蒋华无罪。”
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是,这起案件中,胡某、孙某等人因为荒谬的理由对蒋华进行殴打,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欺凌、霸凌。
而蒋华自始至终,都是被动、被迫参与进这起事件,并无主动伤人的意愿。
且蒋华在校园霸凌中一直处于孤立无援状态,此次意外伤人是出于正当防卫。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人并不成立。
法院的一审判决对蒋华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在少管所被拘留几个月后,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蒋华以为,自己的人生很快就能重回正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重获自由没多久,蒋华收到了新的消息——检方抗诉。
京都市检察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议,即检察院一方并不认可蒋华无罪,他们认为法院定性错误,仍然坚持以故意伤人罪追究蒋华刑事责任。
检方给出的理由是,首先,蒋华在面对校园霸凌时,可以选择向学校或者家长求助,而不是以暴制暴。
其次,孙某邀蒋华前往厕所时,蒋华已经知道这是一场“约架”,他可以拒绝,而在蒋华同意跟随孙某前往厕所时,代表他已经接受了“约架”,因此这起事件不能视作单方面霸凌。
最后,检方认为,蒋华提前准备刀具的目的并不能认定为防卫,有主观故意伤人的可能性。
且在斗殴中使用刀具积极主动,斗殴意愿较为明显。
因此,检方认为蒋华正当防卫不成立,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事态急转直下,蒋华从“无罪获释”变成了“取保候审”,这次案底将会成为他一生难以洗去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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