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人:……
哦,敢情当真了的只有他们几个是吧。
时间不早,似乎也没什么好问的了,几人收拾收拾准备走人,方景星总觉得还有什么事情忘记了,直到快出门的时候才恍然想起来,转头朝芙蓉姑娘道:“冒昧一问,为何你一直戴着面纱?听旁人说,你从不曾摘下来过。”
“哦,这个……”
芙蓉姑娘闻言,大大方方地将面纱摘了下来,只见她裸色的双唇上有一道横穿上嘴唇的疤痕,虽然不是很长,但是痕迹很深、非常明显。
几人都是一愣。
芙蓉姑娘笑了笑,她长得确实挺好看的:“方才你们问我离开杏花棚的事,可这伤疤是我在离开之后才伤到的,所以便没提……”
说到这她似乎是不想听到什么安慰,补充道:“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反倒是有了这道疤之后我戴上了面纱,从而想到了做面纱生意、再因着从来不摘面纱有了面纱西施的美称……我现在的面纱生意红火,怎么不算是因祸得福呢?”
季鸣月忽然发现,她是个重得不重失的人。比起去怀念失去的东西,她好像更喜欢踏踏实实地看着自己手中还握着什么,以此庆幸、以此继续心怀希望。
常许:“芙蓉姑娘心境豁达,常某佩服。”
芙蓉姑娘摇摇头:“确实也伤心了一段时间,不过那会我也没做歌女了,倒也不碍事……”
向思宁瞧着那道疤痕,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不知这伤是如何造成的?”
“唉……”
说到这事,芙蓉姑娘的脸上居然没有悲伤,只是无奈,就是无奈极了:“说来也是我自作自受。其实自高公子第一次请我做样子之后,后来他又来了两回,因着他给我银两做报酬,我想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第四回时,高公子的院子里不知从哪里跑出一只狸奴,虽瞧着有些脾气,但我自以为养了几年猫、驭猫有道,便提出要抱着狸奴一起画像,谁知还是我高估自己了,那狸奴在我怀中安静不了几秒,伸爪就抓了我两下……”
这么说着,她伸出自己的左手,掀起一点衣袖给几人看:“一爪抓在我的左臂上,一爪就是在脸上了。当时血色横流,我连痛都后知后觉,还让高公子也受惊了,连忙叫小厮帮我止住血、送去大夫那……”
“我自小受了伤便不容易好,小时候摔的跤现在还能在腿上找到痕迹……罢了,尽是我自以为是做出的蠢事,还怪得了谁呢?”
一个倒霉的疤痕体质小姐姐呀。
几人看她的眼里不由得多了几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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