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周清月迷迷糊糊地从床上醒来,侧头看向窗边,见那陌生的摆设,扶额愣神了许久,才回想起自己昨日便到了北阳。
她晃了晃脑袋从床上支起身子,掀开棉被,一阵寒气侵袭而来,瞬时便止不住地发抖,北阳比武恒实在是冷太多了。
她赶忙穿上衣衫袍子,下床套上鞋袜,挪着右脚缓缓走出房间。
此时屋外金乌初升,积云散去,天边的地平线被照得通亮发光。
“清月,起来这般早作甚?这北阳的天儿可真冷,武恒这个时候也不过深秋,这里竟到了仲冬,昨日搬家身子发汗,都未曾发觉!”金淑芬连连搓手覆耳,上前搀过她的手臂。
“睡不着了,金姨这是做什么?师父呢?”她边说话边与金淑芬往堂屋走去。
“你师父还未起,我这不正要准备做早饭,才想起咱们刚搬来,米粮这些东西都送族长世伯了,现在没米没粮什么也做不成,正打算到街上去买点米面油盐。”
“咱们刚刚搬来,这人生地不熟的,金姨要不然等师父起来后一同去?”她就着金淑芬的手在椅子上坐下。
“不用不用,昨日星乔也提过北阳的大致情况,如何到市集我心里有数儿,况且你师父年年纪不轻了,北阳天寒地冻的,她在家里休息便好,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你在家看家!”
未等清月回话,她便风风火火拎着菜篮子便出了宅子。
甫一开门,便见对门的林宅也敞开了门扉,下一瞬穿着黑棕色布鞋的脚伸了出来,深灰色的交领襦裙,头戴同色布巾,没有多余装饰。
她再一看,是个圆脸胖身的中年妇人,眉毛茂盛,但口鼻端正,双目炯炯,双耳垂珠,乍一看就是个有福之人。
胖妇人的身子轻灵钻了出门,十分热情地与她打了招呼,声音意外轻柔,语气却如同她人那般热情。
胖妇人继续笑呵呵说道,十分自来熟,“您便是新搬来的人家吧,昨黑间就发现你们搬来了,只是天太黑不曾出来,实在失礼!”话毕上前告了罪。
闻言,金淑芬脸一红,要失礼也是她失礼才是,毕竟自己才搬迁过来,应该去见见旧人邻居才对,但自己却未想到这点。
她尴尬一笑,“娘子实在有礼,该是我们失礼才是,都未曾上前拜访。”
只见胖妇人不在乎地挥挥手,“不碍事儿不碍事儿,您是新邻,也算是这青林巷的新客人,咱们盛情欢迎啊!”
话毕又接着问,“娘子是要去市集?”她看她提着篮子。
“对!您也是?”她问。
“是的!我正好到市集去,咱们一同吧!看您不像是北阳人,您应该还不清楚咱们市集的方向吧!”
话毕,胖妇人靠上前,亲亲热热地拉上金淑芬的手,后者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头,悄然抽出手跟上。
路上,两人互相自我介绍,金淑芬这才知她夫家姓陆,本姓秦。而秦乃国姓,只是她秦家与皇室秦氏无甚渊源,她家世代先民都是北境的军户。
为了摆脱这样的命运,她被父亲许给了一个读书人,只是她的丈夫命薄,不过三十便病逝了,留下孤儿寡母,靠着娘家大哥接济过活。
但大哥也只是个普通管队,也无力一直接济,幸而她儿子争气,不过十四岁,便考中了秀才!
有了廪米和廪银,母子的日子过得不算那么凄惨,日子也算有了更好的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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