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陆清婉打开手机相册,把那幅礼物的照片拿出来给沈怀瑾细细观摩。
是一幅画,金黄色的麦田却用鲜红色的笔触大片大片描绘,像熊熊燃烧的大火,头顶上空是烈色的天空,天地没有界限地模糊成一片火红,油画厚重的质感往上堆叠,好似那团火就盛放在眼前。中间站了一个白色的天使,是一片鲜明的色彩里唯一一抹白色。
名字也取得很有意思,叫《失火燃烧的夏天。》
是最近几年刚刚崛起的一位画家的代表作,陆清婉特意买下来的。
因为从小到大长时间的观摩,陆清婉又是极其聪明的那类人,很早就知道沈怀瑾和沈熹言这两人都极其讨厌像火一样燃烧着的东西,并不是普通的讨厌,而是生理性的厌恶和仇视。
至于原因,不得而知——也不需要知道,达成她的目的就行了。
跟娴静温和的外表完全相反,陆清婉内里完全是个疯子,跟沈怀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沈怀瑾像只凶猛的猎豹,是完全可视的危险和狠厉。
陆清婉却像条蛰伏在暗处的毒蛇,不知道何时会从湿暗的草地里滑出来,趁其不备咬你一口。
把那张照片放到沈怀瑾眼皮子底下,让他足足看了将近一分钟,陆清婉才像是恍然大悟一样地询问起来,“二哥喜欢吗?”
沈怀瑾的目光落在她脸上,似笑非笑的样子,反问回去,“你觉得呢?”
“哦天呐,忘了说。”陆清婉十分不好意思地眨眨眼,小鹿一样清澈的眼眸里写满了愧疚,“我已经先斩后奏地差人把这幅画挂到二哥你的房间了,不会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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