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进了杨典老屋。
这屋子并不是居民楼,而是比较高档的自建房。
只是几个月没人居住,到处都是厚厚的灰尘。
“对了,我们第一步该怎样调查啊?”
王羽彤用纸巾不停擦拭着沙发,开口问道。
“当然是从杨慨开始调查。”
“我要一步一步的挖,挖出那东西到底化形成了什么动物混进了镇子。”
安炫虽有造化瞳,但这镇子面积太大,其中又有无数巷子胡同。
那妖物躲在暗处,只要不出现在安炫面前,他依然是没有办法的。
而现在他又是伪装成了杨典,不可以使用轻功,哪怕是走断了腿也难以将镇上每个角落都逛一遍。
唯有清楚了那东西的大致样子,才可锁定区域去找。
安炫用手机开始跟杨典本人沟通,询问杨慨的情况。
而对方自然乐意配合。
虽然自己的小儿子不争气,但那也是他老杨家的独苗啊,如今死的不明不白,他自然想抓出凶手。
三人围在手机旁消化着信息…都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就从这个谭伟开始查吧?”
安炫说完后,便是等着二女的意见。
“嗯,就他了。”
两人也是点了点头,同时回道。
这谭伟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青年,也是杨慨接触最深的人。
据杨典说,杨慨虽然叛逆,但心却是不坏的。
只是这家伙从小就喜欢读水浒,向往江湖生活。
后来出了几部叫古惑仔的电影,杨慨非常崇拜里面的的角色,已经可以用痴狂来形容了。
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看上两遍,而从那之后…杨慨就彻底叛逆起来了。
这家伙想要模仿古惑仔里的“南哥”,所以不停的在街上接触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
因为杨慨兜里有钱,很快就受到了社会青年们的欢迎。
不过…时间一久,杨慨也明白了,那些家伙都是图他的钱,根本就不是因为电影中所演的义气。
当他有钱时,那些家伙兄弟长兄弟短的叫着。
当他兜里没钱时,那些家伙就都装死了…
可以说是典型的有事不灵喝酒灵。
他向往的其实就是江湖义气,不过后来他明白了,电影和小说…终究无法照进现实。
只有一个叫谭伟的青年对他算是仗义。
起码在他被其他混混打的时候,谭伟是真的敢只身冲上去帮他拼命。
也就是那一次,谭伟因为帮他打架而住进了医院,从那之后,两人就以兄弟相称。
不过杨慨依旧是讨厌念书的,经常翘课翻出学校跟谭伟厮混。
两人泡迪厅、混台球室,喝酒抽烟打架…
叛逆的日子就这样一直过着,直到那一天,杨慨死在了一个幽深的胡同里。
他的死相很惨,全身如同被拆散的零件一般…
一张人皮包裹着骨头和少部分内脏…
而那个胡同也是有说法的。
据杨慨生前说,那胡同被他们叫做“古惑巷”。
一般是他们约架的指定地点,兴隆镇上的混混打群架基本都在那里面解决。
那个巷子够偏,也够深,很适合两批人马打架。
如果不是他的死相太过诡异,也根本不是人能做出来的。
杨典肯定是怀疑那些镇上的社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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