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原装货,他感到十分的惬意。
这次回老家,他正好要好好炫耀炫耀,他虽然没啥文化,但也知道刘邦的那句话:”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
他的首站,就来到他的出生地,松树镇煤矿。
他比王直要早两天来到了这里。看着矿区破败、萧条的房舍,街道上稀稀疏疏土里土气的老家人,齐志心生得意,开着帕杰罗,高速奔驰在矿上残破的马路上,来回兜了好几圈,引得那些土老帽,驻足观看,眼神里充满艳羡,这眼神让齐志觉得很是满足。
他一路打听,找到了老宅子的废墟,去看了看,他很奇怪,自己的老房子为啥这么小,这么破。
他也打听到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发小周玉翠的消息,矿上巡视完,他就去了修表店。
身材已完全发福的周玉翠,上下打量着齐志,一下子居然没认出来,齐志脖子上戴着明晃晃的大金链子,紫檀念珠,双手手腕,都各戴着两套紫檀手串,手指上还带着大戒指。
小嫚还以为遇见世界首富了呢,一时愣住了。
齐志倒是一眼认出来了她,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是齐志呀!”小嫚一听,面露惊喜,大叫了一声:“你是齐志!”伸手就抓住了齐志的手,眼睛里闪动着泪光,
他俩从小就是青梅竹马,少年时期,也曾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感情很不一般,东北那个年代的少男少女,普遍都早熟。
十三四岁就早恋的,一点也不新鲜。如果不是齐志被开除,离开了松树镇,他俩很可能就能走到一起,后来齐志去了铁厂子,还跟她通过几年信,
直到齐志去了北京,才断了联系。如今,久别重逢,都即将步入老年,小嫚一时有些激动,动情。
这时候,齐志的妻子李晓娜,适时走了过来,牵过了周玉翠的手,握了握,齐志趁机收回了手,他觉得小嫚的手很是粗糙。
“来,进小店里说话吧”周玉翠收拾了一下情绪,红着脸邀请道,“这就是你的小店,为啥不离开这个穷山沟呢?一辈子就困在这里,多亏呀!”
齐志扫视了一眼简陋的小店,并没有进去,眼神里满是轻慢,小嫚深深叹了口气,说:“我毕业后就嫁到了矿上,老公就是开修表店的,十年前出车祸死了,我就接受这个小店。
所以,也就一直没离开这里,这都是命呀!跟你比不了,你都成阔佬,大老板了”
齐志得意的笑了笑,说:“还,还凑合吧,就是在北京开了几个小店,瞎、瞎混呗,哈哈~”“已经中午了,走吧,我给你们接风”小嫚深情的看着齐志,见他没有进小店的意思,就打算直接带他们去吃饭。
“不,不,不了,我几十年没回来了,水土不服,吃不惯老家的菜”齐志一脸的似笑非笑,“四十年没见了,就不能一起吃顿饭吗?”周玉翠眼睛里泛起了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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