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母没办法,只能给她买了一份工作。
她只干了一两天就觉得太累了也没自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还偷偷的把工作给卖了。
卖工作的钱花完之后就在家里躺平。
她父母差点被她气死,拿她一点法子都没有。
夫妻两个实在是不想缠她,就托媒人给原主说媒。
原主看到陆沉的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了,对于陆沉提出的形式婚姻她没放在心上。
日子好过的话,她就不跟陆沉离婚,自己这么好看,相处久了他会喜欢她的。形婚就不存在了。
要是实在不行,还有两千块钱的补偿款。
对于喜欢钱又缺钱的原主来说,这也不算吃亏。
抱着这样的想法,两个人当天领证。第二天就办了酒席。
爷爷也在办完酒席的当天离开了人世,他走的很安详。
办完了爷爷丧事之后,陆沉带她去离婚。
结了婚原主才知道陆沉的家庭条件有多好,住在军属大院。
婆婆是国营厂的会计,公公是军区的司令。
陆沉的哥哥在政府部门,嫂子是学校里的老师。
小姑子在图书馆工作。
她拿着爷爷刚去世要守孝一年为理由,等一年之后再离婚。
陆沉爷觉得这样更好,就同意了。
公婆让她去随军。陆沉不同意,说家属院的房子都住满了,没有多余的房子为理由,把她留在了家里。
他答应原主在这一年里,每个月会给她三十块钱零用。
原主一看也去不了,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就能有三十块钱的零用钱,就答应了。
陆沉走了之后。
婆婆一家都对原主非常的好,时间一长,原主渐渐的迷失了自我。
她的本性也随着跟公婆越来越熟悉而逐渐的暴露出来。
因为每个月有陆沉给她的三十块钱。她每天游手好闲,什么家务都不做。
她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出去逛街,买漂亮的衣服,鞋子,化妆品。
饿了就在外头吃一顿。
至于忙碌了一天的婆婆一家有没有饭吃,她根本就不管。
也不是她不管,是她的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
她喜欢穿衣服却不喜欢洗衣服,衣服穿脏了也不洗,没衣服穿了就去买衣服。房间里的脏衣服堆成山。
她不觉得乱,从来不收拾。
跟婆家熟悉之后,陆沉给她的钱用完了,她就跟婆婆要。
一开始婆婆还给她,随着她的花销越来越大,婆婆也就不给她钱。
她的本性彻底暴露,不给她,她就直接跑到婆婆的房间里翻箱倒柜的自己拿钱。
婆婆被她折腾的神经衰弱,最后昏倒住进了医院。
陆沉知道后回来离婚。
原主死活不离。
陆沉没有办法,不能继续让他祸害家人,只能暂时让她去随军。
听说要随军,她很高兴。
带了两大箱的衣服,一大箱子吃的,高高兴兴的跟着陆沉来了家属院。
她是个城里的娇小姐,来这里一个人也不认识。
陆沉又对她不冷不热的,一点娱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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