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哲粗略地规划了行程,数千里(2000~3000里)的行程,耗时怎么都得一、两个月,想想都累。
从南海驾马车到韶州后,再换成骑马, 经郴州、衡州、潭州、岳州、荆南、襄州、商州,最后到达目的地:咸阳。
前世没钱没闲,没法一睹大好河山的缺憾,这一次,算是给补足了。
马车沿着北江上行,天气清爽。
秋风起,白云飞,北江水波荡漾、碧绿如玉。
霍哲与时迁坐在驾台上,看着前行路上铺满了黄花,红叶随风起舞,他不禁诗兴大发。
“黄花满地秋意浓,红叶随风舞翠微。登高望远心自阔,把酒临风醉不归。”
霍哲转身到车厢内摸出酒袋,递给时迁,笑着说:“如此美景,喝几口,应应景,‘把酒临风醉不归’嘛,哈哈。”
时迁接了过去,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两口,把酒袋还给霍哲。
霍哲用袖子抹抹酒袋口,也喝了两口。
“时大哥,你走南闯北的,这路上山匪盗贼多不多?”
时迁回道:“走南闯北我算不上,也就跑过临山城附近这几座城池而已,倒也没遇上过盗匪。”
霍哲:“或许是咱们越国,国家安宁,百姓富足,想来也不愿去做那刀头舔血的买卖。”
“要是过了襄州,进入秦帝国的地界,不知将会如何?”
时迁斜睨了霍哲一眼,“怕了?”
霍哲哈哈一笑,“有时大哥在,有啥担心的?”
时迁摆了摆手,“我哪有这么大能耐。正面对敌,与人相搏,非我所能。”
“上次对上甄不凡,恰好在屋内,迷魂鸡鸣香才起了作用。”
“这荒郊野外的,风一吹,香全吹飞了。若遇上如甄不凡这等好手,我可以逃离,你,我无法护得周全。”
“而且,这香,配制不易,我存货也不多,用不了几次。”
霍哲突然想起《鹿鼎记》里的韦小宝常用的法宝。
“时大哥,用石灰粉,把敌人眼睛迷住,再下杀手,是否更容易一些?”
时迁苦笑一声,“石灰粉乃下三滥的招数,江湖中人所不耻。而且,我也不敢杀人。”
霍哲用手指刮刮下巴,可以理解,不好苛求。
他思索片刻,问道:“换个思路,在刀片、针尖上涂上毒药,对敌时,利用你敏捷的身法,在敌人身上划上几刀或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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