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就是斧头帮的精锐帮众。
另外还有3个穿着各异的人,应该是李琛从其他帮派请过来的援手。
斧头帮主李琛年约30,面色有点阴柔苍白,穿着一件扎着蝴蝶结的黑色西装,此刻正点着雪茄,坐在真皮沙发上欣赏一个中年壮汉的表演。
“砰砰砰。”
鞭炮般的爆响在木人桩上炸起,身穿黑色弹力背心的魁梧身影双手握成爪形,左右腾挪,爪如精铁,一爪划过,遂见木屑纷飞,槐木和榆木精制而成的木人桩上突兀出现了五道半寸深的爪痕。
魁梧大汉转过身,露出一张疤痕可怖的四方黑脸,太阳穴高高隆起,眼神如电,声如洪钟道:
“功夫是杀人技,我这一爪20年的功力,你们挡得住吗?”
李琛抚掌起身,俯首长揖。“挡不住,当然挡不住。”
“鹰爪王武功盖世,李某携斧头帮全体同仁向鹰爪王敬礼。”
场内的斧头帮小弟全体弯腰低头,长躬不起。
其他帮派的人包括方正则是没有行礼,人家说的是斧头帮同仁,又不是他。
“这个鹰爪王这么叼?”
方正瞥了一眼木人桩上的爪痕,微微有些诧异。
原身整天吃喝玩乐,欺压百姓,对这个世界根本不甚了解,认识的最厉害的人只有李红兵。
然而看这个鹰爪王的破坏力,一爪下去李红兵估计就要躺下讹医药费。
同样是练了20年的武功,两者的差距犹如天渊。
方正还是习惯按照自己理解的方式来换算。
李红兵大概是2.5倍的普通人体质,破军大概是3.5倍,这个劳什子鹰爪王起码有6倍。
方正舔了舔嘴唇,对他产生了一点兴趣。
打开善恶之眼扫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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