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能迅速驱散体内的寒邪与顽疾。但正因其药性刚烈,非性情平和、体质健壮之人难以驾驭,若服用不当,恐有伤正气、损脏腑之虞。
黄帝问,对于这热种病和消中病,为什么不能服用这两种药物?原因是什么?
岐伯说:“内热的性质本来就是彪悍刚烈的”,即其病势往往迅猛而强烈,如同烈火燎原,不容小觑。而药物之性,尤其是用于治疗此类热性病症的药物,往往也带有一定的峻猛之性,以求迅速压制病邪。
然而,“内热与药物相遇就可能伤害人的脾气”。这里的“脾气”,在中医理论中不仅指脾脏的生理功能,还涉及到整个脾胃系统的运化能力。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若其受损,则全身各脏腑均可能受到影响。而内热与药物的峻猛之性相遇,若处理不当,确有可能伤及脾胃,导致病情加重或病情复杂化。
“脾属土土恶木”,这是中医五行学说中的基本原理之一。五行之中,土克水,但被木所克。因此,在五行相克的关系中,土是厌恶木的。将这一理论应用于人体脏腑,可以理解为脾脏(属土)的功能容易受到肝脏(属木)的影响。当肝脏功能亢进或失调时,可能会对脾脏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病人如果服用这类药物到肝木主令的甲日和乙日病情就会更加严重”。这里的“甲日和乙日”,在中医时间医学中,往往与肝脏的功能活动密切相关。在五行学说中,甲乙为木,代表春季和肝脏的生发之气。因此,在甲日和乙日这两天,肝脏的功能活动可能相对旺盛。若此时病人服用了峻猛的药物,尤其是在药物本身就可能伤及脾胃的情况下,肝脏的亢进状态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对脾胃的损害,从而导致病情恶化。
所以岐伯的这段论述提醒我们,在治疗内热等热性病症时,应充分考虑药物的性质及其对脾胃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在肝脏功能相对旺盛的日子里使用过于峻猛的药物,以免加重病情。同时,也强调了中医在治疗过程中注重整体观念和个体化治疗的重要性。
最新网址:xiashuk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