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长时间的抢救下,阿水被移到了病房中等待情况,周围躺满了和他一样的选手。
都是昏迷不醒,或者刚做完手术,有的还有人陪着,但大部分都是孤身一人,如果无法醒来,不敢想象他们的结局是怎样。
aa和老金看着阿水,希望他能快点睁开眼睛,不管怎么说也是相识一场。
微微睁开的眼睛被光线刺痛,费力的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
“这是哪?”
干燥的嘴巴含糊的发出了疑问。
眨了眨眼睛,世界清晰了起来,全身酸痛着伸了个懒腰。
不过可惜的是,醒来的人并不是阿水,而是此时地球上某处小巷子里的一个流浪汉。
又是荒废的一天开始了,昨晚不知道哪里捡来的半瓶烈酒,喝的有点宿醉。
流浪汉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扶着巷子里的铁皮垃圾桶,翻找着还能吃的食物。
啃着半个只剩面包和奶油的汉堡,从身上摸出半截烟点起,边抽烟边填饱肚子。
蹲坐在垃圾桶旁边,虽然气味不佳,但是他似乎并不在意,也许是习以为常,也许是自己身上的味道早就和这股腐臭气味融为一体了。
脏兮兮的油污长发披到了肩膀,用捡来的橡皮筋松松垮垮的扎了一个马尾。
身上的衣服除了脏点,倒是没有破洞,估计是这两天刚捡来的。
裤子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大大小小的伤痕透过一个个蓝色牛仔裤上的破洞露出,看上去就没少摔倒挨打。
两只鞋更是特殊,款式、颜色、甚至大小都不一样。
流浪汉吃饱抽好,抹了把嘴巴和胡子,站起身来思考今天要干些什么。
就这么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他人生的结局可不会就这样继续,而他人生的开局也并非如此。
流浪汉也有名字,虽然他已经快要忘记了。
他叫埃里克·史密斯,听上去很美丽国的一个名字,但是他的出身自己也无法确定。
听邻居的老人说起埃里克从小就被遗弃在一间教堂外面,被好心的传教士收养,可是枯燥的生活让小埃里克感觉像是在坐牢。
终于在10岁那年自己跑了出来,爬上了一辆不知道通向哪里的火车,去寻求自己的人生。
但哪有那么容易,这个残忍的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容不下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屁孩。
就连吃的东西都没法解决,但此时小埃里克已经不知道如何后悔,找不到回去那个温暖的牢笼的路。
也正是这股子拼劲,让他很快的在当地,被迫适应了下来。
无论是坑蒙拐骗还是偷鸡摸狗,只要能生存下来的事情,总能见到他的身影。
但是毕竟是在教堂里长大的埃里克,内心深处的救赎之心并未泯灭。
虽然埃里克恶名响当当,但是他自认为从没有做过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抢的偷的害的人,没有一个不是从弱者手中抢夺仅剩资源的人。
如果遇到比自己更悲惨的人,他也会毫不吝啬的给予帮助。
当然。
这段东拼西凑成的童年回忆故事,没有人能印证真伪,每一段都是埃里克相识之人听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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