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亮,换一个角度去想这个问题,去办这件事,或许效果会更好。
这或许就是以毒攻毒的办法。
杨明当时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这种人,反而比派出十个八个的警察要来的管用。
果然,杨明把那些,警察们认为十分困难的证据全都搞定了,送到了李局长的面前,这个时候,李局长跟捡了便宜没什么分别。
所以,他的潜心里对杨明还是比较感激的,而且,这也算是他欠了杨明一个人情,如果说的更深一些,那就不止是一个人情那么简单了,要知道,李大爷整天就一个人,杨明海承担着照顾李大爷的义务,这虽然是杨明自己心甘情愿的,但是作为李大爷的儿子,李局的心里不会没有数。
不过,李局长对杨明这种人,有一种深深的忌讳。
话还要分两头说,感激是感激,得了好处也不假,但是从李局长的角度,他不能完全理解,一个平民老百姓,为什么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和那些黑社会作对。
当时,杨明已经是综治办的科员了。
可这并不是理由。
这么多年了,综治办里面来来走走的不少人,也不见有人真的去做些什么,这也不是说综治办的不作为,关键是,综治办是政府一个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的部门,不假。
但是,他却没有执法权。
不像是派出所,综合执法局这些职能部门有执法权。
如此一来,综治办的人,大事管不了,小事不爱管,久而久之其实就成了一个形同虚设的部门。
那杨明这一个毛头小子,来了就拼了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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