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火气,已经抚上了女郎的脖颈,凌玉身形凝滞,只觉毛骨悚然,然后,她又缓缓纠正:“不是天神的眷顾,是我大周的眷顾。”
阿史那眸中的火愈烧愈旺,他有着草原雄鹰的本性,此时此刻,已经迫不及待立刻狠戾地咬上那美丽的脖颈,撕咬,让鲜红的血液流渗在自己锋利的牙齿间。
美人的血,品尝起来,也一定是香甜醉人的吧,说不定,会比烈酒更能让他大醉一场,欲罢不能。
那么,他要好好疼爱她。
自从长安一别,魂牵梦绕的渴望,彻底成长为可怕的心魔,他几乎是彻夜地想她,想尽情疼爱让她痛不欲生,泪水漪漪,在帐篷中承欢得欲生欲死。
她哭起来一定很美,梨花带雨,颤抖着哀求自己,娇媚的呼唤太子殿下。
阿史那一双绿眼睛,执念深重:“阿史那会永远臣服于帝国,帝国的主人,便是永恒的天神。”
凌玉问他:“那就是说,我皇兄就是你心中的天神,那么,你又能为永恒的天神做些什么呢?”
阿史那殷切的讨好:“我强壮的身躯和勇敢无畏的心,随时随地为天神鞍前马后。”
凌玉轻笑:“你的身和心怎么能随意给别人呢?那应该是我的,你应该献给天神一些其他的东西。”
阿史那浓眉轻皱,不解:“嗯?”
“强壮的骏马。”
伴随着女郎清润可人的嗓音,男人面颊上的深情款款立刻褪去,这只草原上的勇猛秃鹰,没有第一时间动手,已经是莫大的克制忍耐了。
放在其他任何一个人身上,收获的都会是狠狠的鞭挞,阿史那很生气,他不明白,这样美丽的一个妙人,为何会说出如此让人不舒服的话。
突厥人天生具有驯马的天赋,所以,突厥的宝马是草原上最好的,在多年的征战掠夺中,正是因为有了一匹匹上好的宝马,才更加勇猛精进。
她甚至可以向自己索要成千上万的牛羊,可就是不能觊觎任何一匹骏马!
凌玉本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他反应如此大,真是小气!
“阿史那,你简直毫无诚意。”凌玉无情的回应他,如果可以,今生今世她都不想再和这个男人说一句话,她手里还拿着进帐后取下来的华贵花钿。
又繁琐又重,凌玉手不由得攥紧,她真想用这只花钿,将此人敲晕!
“算了,不要你那些骏马了,麻烦你站远点。”女郎有些不耐烦。
阿史那更气闷,公主变脸真快。
他决定克制自己的脾气,继续抛出热情似火的情话,他要百分百向公主表达爱慕之意,当然,火热的爱慕建立在不献马的基础上。
“那么,公主的嫁妆可都备好了?以后每年食邑押送的事宜可都安排妥当了?”礼官对公主食邑的事闭口不提,阿史那是真的无从知晓了,才选择直接发问,毕竟这是他最关心的事。
他用草原话问了一遍,公主没反应,立刻又用蹩脚的中原话再问一遍,可公主还是没反应。
凌玉面色并无波澜,心里想的却是:你就说这能做夫妻吗?还没成婚呢,就先互相惦记起对方的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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