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连环杀人毁尸案开堂公审,邱云峰在公堂之上详述了其杀害新月、小玉、丁元娘以及李山和于福生的过程。
于福生是邱云峰杀的第一个人,他自述是自己萌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并不是被他人怂恿为之。
据邱云峰所述,去岁九月,邱云峰趁夜潜入于宅,拿卧房里的烛台对着侧卧熟睡的于福生砸下。由于初次作案,他心慌手抖,力道也不够,只砸到其后脑将其砸晕,并未将其砸死。
慌乱之下,邱云峰拿出他用来割牛皮的短刀,将其刺入于福生腹部,于福生即刻毙命。
“烛台和短刀呢?”高坐公堂之上的知府齐佑问道。
“烛台被我带走熔掉了,短刀洗净后和其他制鼓工具放在了一处,都在家里专门用于制鼓的小间里。”邱云峰答道。
齐佑派官差前去祥云巷邱家取回凶器,而后示意邱云峰继续说。
杀死于福生后,邱云峰想到自己要伪装成于,必须戴上那个于家祖传的玉扳指,于是试图将玉扳指从于福生右手拇指上摘下,可于福生长年累月戴着那玉扳指,无法轻易摘下,邱云峰只得以蛮力强行将之取下。
正因为他用了蛮力,才导致于福生右手拇指根部轻微骨裂,让林若验尸时发现了异样。
邱云峰杀害新月,是在今年惊蛰那夜。他先前在城西溜达,盯上了年纪正合适的双月班小花旦新月。正巧那晚她落了单,独自一人在外闲逛,逛到邢邑沟附近似乎迷了路。
他扮成路过的“好心人”为新月带路,将她带到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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