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刘邦虽然在制度层面只做了小幅度修改,沿用了大量秦朝的旧有制度,但在统治方式上,却与秦朝截然不同,他采取了更为柔和的统治方式,使得百姓逐渐接纳和适应了这些新的制度。
汉朝初期,由于历经秦朝以来的战乱,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国家经济几近崩溃,以至于“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米至十万钱,马一匹则百金”,更为重要的是,秦汉虽然皆一定程度实现了国家的大一统,但由于春秋战国以来的长期割裂,全国各地的百姓在文化、习俗等层面仍然有着极大的差异,社会矛盾极为尖锐。
在这种情况下,刘邦为了修复长期战乱造成的创伤,尽快恢复经济,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导致国家处于动荡,他没有继续采用秦朝那种高压治国策略,而是在陆贾等人的建议下,主张以道家的黄老思想治国,采用“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
也就是说,只要百姓不违反律法,那么朝廷便不会过多地干预、影响百姓的生活生产,使得百姓的创造力可以充分发挥,使得百姓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同时可以更为自然地实现民间文化、习俗的融合,给予了百姓最大程度的休养生息,使西汉的局势迅速得以稳定。
西汉立国后,陆贾曾向刘邦推荐《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但刘邦一直以来便比较讨厌儒家那套空谈理论,因此骂道,“我马上打的天下,要诗书何用?”
陆贾则反驳道,“马上得到天下,又岂能在马上治理?”
陆贾便以商周和秦朝的兴亡为例,向刘邦说明了推行仁义的重要性,“商汤、周武王文武并用,所以国运长久;吴王夫差、智伯穷兵黩武而灭亡;秦一味严刑峻法,终致亡国。”
听罢,刘邦面有惭色,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便命令陆贾着书论述秦亡汉兴、天下得失的道理,以资借鉴。陆贾遂着文十二篇,每上奏一篇,刘邦都极力称赞,称其书为“新语”。
陆贾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得到刘邦重用,更为重要的是他虽然倡行仁义,但却认识到了儒家思想的不合时宜,因而兼采众家之所长,以道家思想为主导,将道家、法家和儒家思想进行了改进与糅合,进而提出了更为贴近现实、更能解决问题的“无为而治”思想。
在这种“无为而治”的思想下,陆贾认为在律法上应该“文武并用,德刑相济”,他认为治国必须依靠“法治”,但却要适当,做到与民休息,不干民、不扰民。因此,汉朝的《九章律》不再像“秦律”那样细致和严苛,从而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律法环境。为此,刘邦甚至在秦朝监察体系的基础上,除了中央朝廷仍由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外,废除了地方上的监御史制度,改以封国与地方互相监督,使得百姓约束大为减轻。
在官员选拔任用方面,汉初虽然仍然沿袭了秦朝的军功爵制,但同时为了弥补这种制度下,武官较多而文官较少,导致国家极富侵略性的缺陷,在选官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刘邦多次下达求贤令,想方设法招揽士子阶层进入朝廷,充实各级官吏队伍。
刘邦的这一通操作,不仅套用了秦朝已经实践成熟的制度,使得西汉的统治迅速得以运作,同时又分析改良了秦朝的各种不足,减轻了社会矛盾,使得社会经济发展得以恢复,迅速赢得了天下臣民对于朝廷的拥护。
也正因此,即便后来因为中央朝廷与地方诸侯王的矛盾,仍然时常有战争爆发,但天下却并未因此再度陷入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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