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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亲事 (第1/2页)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用俗语来说就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废材吴六子的朋友也都是废材。

    吴岁晚十二岁那一年,吴县搬来了一户人家,姓沈,当家人名叫沈契,也是大家族的庶子,更巧合的是,他在家族中也是排行第六。

    沈六子与吴六子真是一见如故,臭味相投,寥寥数面就好得像一个人似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

    有一日晚间,酒过三巡,两人促膝长谈,沈契说他家有个十六岁的儿子还没定亲,吴六子说他家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也还没定亲。

    这不巧了吗?异姓兄弟越聊越热乎,三言两语,勾肩搭背,就把儿女亲事给定下来啦。

    按当年的情形,吴岁晚能够说给沈长戈当媳妇儿,算得上是顶顶好的亲事。

    沈家和吴家往上数三辈都出过英雄人物,只不过吴家是文臣,沈家是武将。

    大靖朝边疆连年战乱,尚武轻文,吴家近两代已经远离官场,但沈家长房依然在京中混有官职。

    只是沈长戈的祖父逝去,兄弟几人分了家。沈契又是个没本事的,在京城混不下去,就带着分家所得的丰厚家产,来到了亲生姨娘的老家吴县讨生活,以图能够站稳脚跟。

    沈长戈是沈契的长子,却不是嫡子,他的身世说起来也简单。

    想当年,沈契与发妻孙氏成亲三载,感情深厚,却一直无子。两夫妻没着急,亲人们却急得不行,百般劝说让沈契纳妾。

    沈契那时算是一个情种,对人对事都是先讲情后讲理,他与孙氏恩爱三载,朝夕相伴,未生嫌隙,自是不从。

    孙氏自信沈契对她的情谊,恐怕因为自身毛病而耽误了子嗣传承,反倒对不起夫君的一片真情。

    思量几日后,孙氏决定退一步,说是买个清白出身的婢女,借腹生子,养在她名下就好。

    待到事成,再花费一笔银子,把那女人打发走就是了。

    众人一听,也是个法子,沈契耳根子软,见自己媳妇儿一手张罗,也就半推半就把事情办成了。

    然而,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感情就会战胜理智。更何况沈契这种只讲感觉,不讲理智的人,很快就与那婢女情愫暗生,难分难舍。

    那婢女胆大,吹起了枕头风,生完孩子不愿意走,沈契也舍不得她走。两人勾勾缠缠,竟是把当初的契约一笔勾销。

    孙氏引狼入室,悔不当初。

    再想男人移情别恋,自己不能生养。别人太绝情,自己太没用。

    思来想去,自认没了活路,一气之下抹了脖子。幸好抢救及时,若不然就会阴阳两隔。

    孙氏的命救了下来,却是心如死灰,整日吃斋念佛,也不再提把孩子记在她名下做嫡子的事情,就让他们一家三口在偏院和美去吧,眼不见心不烦。

    沈契在孙氏自戕之后,就有了一丝悔意,再与那妾室相处时日长了,也生了几许厌烦。

    激情褪去,自然想起年少夫妻的好,沈契又开始死皮赖脸往孙氏跟前凑。

    原配发妻伤心透顶,自始至终不搭理他。男人的感情无处寄托,就要寻女人,他又纳了一个妾,又生了两个儿子。

    孙氏对此毫无波澜,男人的心走偏了,就再也正不回来,他爱偏到哪里去就偏到哪里去,谁在乎谁是傻子!

    沈长戈的生母可就没有那么想得开,眼瞅着她的男人一会儿奔新进门的小妾,一会儿奔先进门的发妻,就是不会看她一眼,那种痛苦,撕心裂肺。

    沈契的二房在备受冷落的两年后就抑郁成疾,沈长戈十岁那一年,终是没挺过去,香消玉殒。

    沈契的性子软弱多情,行事也莫名其妙。

    沈长戈的生母活着时,一个月两个月都不相见,迎面碰上都不假辞色。没想到,女人一命呜呼后,他又开始追忆后悔,觉得对不起她。

    发妻也不顾了,小妾也不哄了,沈契突然脑子抽筋,觉醒了自我,抱着沈长戈生母的遗物,像和尚似的守了两年。

    好像挺痴情的,其实,也挺恶心人的。沈契这种男人,耳根子软,性子软,骨头也软。任何事上都没有主意,跟谁都好,谁的话都信,喜欢谁都是真心的,伤了人也不是故意的。

    贪婪好色,优柔寡断,多情滥情,还自诩痴情。总之,这种男人就很难评,哪个女人寻他做夫君,都是倒了大霉了。

    但是,沈契有一点是比吴六子强的,作为父亲,他对每个孩子都很疼爱,尤其对待失去亲生母亲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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