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录音棚,白韵提议去一家高档的私房菜餐厅吃饭,许韶稍作思索,最后还是拒绝了。
毕竟作为男人,也还是得有哪怕是那么一丁点底线,要是在女人面前连饭钱都付不起,那还有什么尊严可谈?
嗯,至少在白韵面前,他确实是这么一个没有尊严的男人。
不过至少这一顿饭,他还是找回了一些良知,没有继续吃女生的白饭,但并不是他不想吃,而是因为不能吃。
因为明天他要去献血,而献血前最好还是不要饮酒,吃太过油腻的食物,以及不能熬夜。
两人的口味都比较清淡,这一点倒是没什么,关键就在于白韵在吃饭的时候喜欢配点小酒,许韶认为这个坏习惯应该遗传自她的酒王父亲。
再加上录音所花的时间,其实比他想象得要多,不知不觉已经快要九点了,为了保证血液的质量,还是不要太晚睡觉比较好。
所以许韶给出的拒绝理由就是“要去献血”,白韵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都行,看你”。
如果换做是寻常朋友,可能会多劝几句,但白韵作为十多年的好友,自然也不会再多说什么。
“嗯,毕竟你是熊猫血,献血这件事也挺重要的。”
白韵划着手机,很快就把餐厅的订座取消了。
“是的。”
许韶点点头,感谢自己的好友能够体谅自己。
他的血型是Rh阴性血,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熊猫血”,拥有这种血型的人占不到全国的百分之一,人数少,血库里储存的血自然也就少之又少。
算起来,自成年开始,今年算是他献血的第五个年头了。
至于为什么要献血——
这就要提到他小学时期,因为车祸受过一次大伤,那时候血型匹配的母亲已经去世,而父亲是阳性血,血库又恰好告急,调运需要时间,一切都万分危急。
不过,好在有一位同样是Rh阴性血的大叔在收到消息后,不远千里来为他输血,这才挽救了许韶的生命。
大哥没有要任何报酬,事后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感激之余,他年龄允许之后,每年都积极献血,默默地传递着这把象征生命的红色火炬。
因为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同样是熊猫血的患者,因为伤病等原因而正急需用血。
反正血液还能自我补充,如果没有多少成本的献血能挽救到更多人的生命,那自然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事实上,他早在高一那年,他就通过紧急输血挽救了一位女生的性命,而那位女生,其实正是沈绪的妹妹,沈绘。
而这,其实也是他在用另一种方式,回报那位大哥的救命恩情。
救命之恩难以为报,但至少也能尽己所能,去挽救其他人的生命,他不是医生,也不懂药理,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献血一途。
这些事情,白韵自然也清楚,所以也不会说什么,至少在这件事情上,她是绝对遵从许韶的意愿的。
“回家吧。”
许韶提议。
“嗯,你等一会儿,我来打车。”
白韵点头。
“你家和我家不是不顺路吗?”
许韶发问。
“是,怎么了?”
白韵不解。
“那我们不应该各打各的车吗?”
许韶那小小的眼睛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
“?”
“可是我今晚打算睡你家啊?我车还停在你家楼下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韵甚至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是在陈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一样。
“?!”
“?怎么了?”
“呃……这——”
许韶总觉得应该说点什么,可是却又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要从什么开始说。
“我家里没人,爸爸妈妈明天回来,房子钥匙还没给我配,现在进不去。”
这么说来,确实是有不便之处。
“这样啊,那可以,你不嫌弃就行。”
“嫌弃,所以我打算睡沙发。”
“……好吧。”
两人打车回到许韶的住处,各自洗了澡后,时间就已经到了十点。
“客厅可没有空调,只有风扇哦?”
“行,没事。”
“真的不睡床吗?”
“啰里啰嗦的……你还是早点睡吧。”
白韵看来并没有多少想聊天的欲望,换好了薄料的吊带和短裤,就直接躺倒在沙发上。
看来这几天旅途劳顿,她也相当疲惫。
而许韶热脸贴冷屁股,自讨没趣,也只得灰溜溜地走回房间,只是站在卧室门口,他还是又一次转头:
“真不要?”
“你有完没完?”
“好嘞,姐,晚安。”
许韶躺在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
白韵倒是失眠了一会儿,不过终于还是睡着了。
临洋市的夏天格外炎热,其实许韶是想让白韵睡床上,自己睡在客厅吹着风扇凑合一晚的。
不过白韵也并不是多矫情的人,优渥的家境也没有让她变成了养尊处优的公主,倒不如说,她其实有着非同寻常的理性。
甚至有时候冷静到让身为男性的许韶都自愧不如。
夜渐渐深了,然后它悄悄咪咪地,不发出任何声响。
睡觉就像是一场时间旅行,闭眼睁眼,仿佛就跳跃了时间,直接就从黑夜飞到白天。
天亮了。
起床,洗漱,然后准备做早餐。
白韵已经不见踪影,楼底下的车也开走了,手机上的短信提示是五点左右,看样子她应该是已经到家了。
在回复了一个招牌笑脸之后,许韶准备开始享用丰盛的早餐。
对于他来说,两片夹蔬菜的吐司,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就是他一般标配的早餐。
可能偶尔会因为赶时间而胡乱塞两口,也或许有时候嘴馋想要加餐,但至少今天的早餐是这样的朴实无华、营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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