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书院学子统一穿的书院夏装,这么看去,竟然颇有些军容齐整之姿,飒飒林林之状。
“万望瑾行慎为,蟾宫折桂”
山长已经很老了,但是还是坚持出门相送,这或许是他送走的最后一届举子了。
王清晨和景阳选择骑马,良朝和孔卓坐的是良朝家的马车。
“叶师,我去前边探探路”
王清晨轻装简行,陪着几十辆马车慢吞吞的有些折磨人。
因为天气炎热,选择骑马的也有几十人,此刻都蠢蠢欲动,而且兵刃齐备,走在路上也相当唬人。
“去吧!慢骑”叶师自然知道他们的心思。
“叶师有令,满骑”王清晨吆喝道。
“是,满骑”随即马蹄四溅,铿锵有声,一股骑兵冲出车阵,极速向前掠去。
行进间竟然颇有章法,虽然只是最常见的锋矢阵型,但是行进间却不骄不躁,不慌不乱,颇为齐整。
就连马蹄声也渐渐趋同。
如果装上马蹄铁,光听声音就能让人心神俱裂。
毕竟,骑兵的威力可不是说说而已。
王清晨之所以没有拿出来,那是因为利益不够大,现在他只是秀才,功劳到他头上估计只剩下残羹冷炙。
所以他得爬的高一点,再出杀手锏。
“小五,比一比啊?”
“怎么比?”
“下个小镇为止,后达者,帮前者洗罗袜如何?”
这么重口味?我喜欢!
“接了,驾”王清晨一马当先脱离马队,景阳紧随其后,暗骂卑鄙。
其他人也不甘示弱,相互打赌。
这条路王清晨要比景阳熟悉的多,毕竟回家必经,而景阳回家则是往南,所以王清晨天时地利人和皆占。
岂有输的道理。
“得意,怎么不得意了?”景阳哈哈笑着。
“卑鄙,没想到你竟然来这手?”
王清晨实在气愤,这家伙竟然突然猛冲到得意前边。
在得意的必经之路上撒上了不少盐炒黄豆,这得意岂能忍得住。
这本是路上消遣的零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拿来喂马。
最后惹得后边的马队齐齐在路上放马食豆,独留景阳扬长而去。
“你说你,真是没出息,这点考验都忍不住?以后要是遇到美马计,岂不是被马拐跑了?”
王清晨没好气地对着得意说教。
“你才使美马计呢?本公子倒是想对你使美人计,
我和你说,我可是有个妹妹,年芳十三,长得温婉可人,细腻窈窕,
算我吃亏,认你当个妹夫怎么样?”景阳贱兮兮的说道。
“想的美,我可是既不卖艺也不卖身的”王清晨给他一个自己理会的眼神。
“嗐,真是哪天让你见见,看你动不动心?”景阳很有自信。
“算了吧!有你这样的大舅哥,此生岂不完矣”王清晨说道。
两人这么熟悉,万一其把自己糗事说给他妹,这还怎么处对象?直接社死好吧!
众人在小镇歇了一个时辰,车队才姗姗来迟,足见速度之快,路程之远。
镇上人早就知道这是书院的马车,所以也有小店帮忙饮马,招徕顾客。
毕竟三年就能做这一次大买卖,那是相当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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