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末日绝途 诡三国 女神的超级狂医 无双狂婿 官道之权势滔天 当官哪有种地香 弃妃妩媚多娇,病娇皇子折断腰 腰软妾室,勾他上位 神豪系统通古今,我暴富不难吧?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章 莱斯特崛起(一) (第1/2页)

    在我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去猎杀一群狼。

    那是在我父亲位于法国奥弗涅的土地上,当时距离法国大革命还有几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严酷的冬天,狼群从我们的农民那里偷走绵羊,甚至在夜间在村子的街道上奔跑。

    那些年对我来说很苦涩。我父亲是侯爵,我是第七个儿子,也是活下来的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

    我对爵位和土地没有继承权,也没有什么前途。就算是在富裕的家庭,对于小儿子来说可能也是如此,但我们家的财富早就被耗尽了。

    我的大哥奥古斯丁,作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的合法继承人,刚娶了妻子就花光了他的积蓄。

    我父亲的城堡、他的庄园和附近的村庄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我生来就不安分,是个梦想家、愤怒者、抱怨者。

    我不会坐在炉火旁谈论旧日的战争和太阳王的时代。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但在这个昏暗而守旧的世界里,我成了猎人。我从山上的溪流中带回野鸡、鹿肉和鳟鱼,任何需要且能弄到的东西来养活家人。

    这时候,这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也是我独有的生活,而且我从事这项活动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因为有些年我们可能真的会饿死。

    当然,在自己祖传的土地上狩猎是一种高贵的职业,只有我们有权利这么做。最富有的资产阶级也不能在我的森林里举枪。但话说回来,他也没必要举枪,他有钱。

    我一生中曾两次试图逃离这种生活,却都以失败告终,铩羽而归。但以后我会详细讲述这些。

    此刻,我想着那些覆盖着群山的积雪,想着那些令村民们惊恐、偷走我家绵羊的狼群。我还想着当时法国的那句老话,说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就离巴黎最远。

    要知道,既然我是领主,而且是唯一还能骑马开枪的领主,村民们来找我抱怨狼群,期望我去猎杀它们,这是很自然的事。这是我的责任。

    我一点也不怕狼。我这辈子从没见过或听说过狼攻击人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给它们下毒,但肉实在太稀缺了,没法下毒。

    于是,在一月一个非常寒冷的清晨,我武装好自己,准备一只只地杀死狼群。我有三把燧发枪和一把精良的燧发步枪,我带上了这些,还有我的火枪和我父亲的剑。

    但就在离开城堡之前,我在这个小武器库里又加了一两件以前从未用过的古老武器。

    我们的城堡里满是旧盔甲。我的祖先们自圣路易时代的十字军东征以来,就在无数次高贵的战争中战斗过。在这一堆叮当作响的旧货上方的墙上,挂着许多长矛、战斧、连枷和狼牙棒。

    那天早上我带在身边的是一根非常大的狼牙棒,也就是一根带刺的棍棒,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连枷:一个连着链子的铁球,可以用巨大的力量向攻击者挥舞。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那时戴着白色假发的巴黎人穿着高跟缎面拖鞋踮着脚尖走来走去,捏着鼻烟,用绣着花的手帕轻擦鼻子。

    而我呢,穿着生皮靴子和鹿皮外套出去打猎,这些古老的武器绑在马鞍上,我的两只最大的獒犬戴着带刺的项圈在我身边。

    那就是我的生活。那可能还不如活在中世纪。而且我很清楚那些在邮路上穿着花哨的旅行者,对此感受颇深。首都的贵族们称我们这些乡村领主为“捕野兔者”。

    当然,我们可以嘲笑他们,说他们是国王和王后的奴才。我们的城堡矗立了一千年,就算是伟大的红衣主教黎塞留对我们这类人的战争,也没能推倒我们古老的塔楼。但正如我之前说的,我不太关注历史。

    我骑马上山时,心情既不快活又很凶猛。

    我想和狼群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据村民们说,狼群里有五只狼,而我有枪和两只狗,它们的下颚强壮得能瞬间咬断狼的脊梁骨。

    嗯,我骑马在山坡上走了一个小时。然后我来到了一个我非常熟悉的小山谷,就算下雪也掩盖不了它的模样。当我开始穿过宽阔空旷的田野朝那片荒芜的树林走去时,我听到了第一声狼嚎。

    几秒钟内,又传来了一声狼嚎,然后又是一声,现在这一片狼嚎如此和谐,我分不清狼群的数量,只知道它们看到了我,正在互相发信号聚集,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我想我当时一点也不害怕。但我感觉到了什么,这让我手臂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尽管这乡间广阔无垠,却似乎空无一物。

    我准备好我的枪。我命令我的狗停止咆哮,跟着我,一个模糊的想法出现在我脑海里,我最好离开这片开阔的田野,进入树林,快点。

    我的狗发出深沉的吠叫声示警。我回头一看,只见几百码外的狼群在雪地上直冲我奔来。是三只巨大的灰狼,排成一排。

    我朝着森林跑去。

    看起来在那三只狼追到我之前,我能轻松到达森林,但狼是极其聪明的动物,当我拼命向树林骑去时,我看到狼群的其余部分,大概五只成年狼,从我左边冲出来,挡在我前面。

    这是个埋伏,我根本来不及赶到森林。而且狼群有八只狼,而不是村民告诉我的五只。

    即便那时,我也没有足够的理智感到害怕。我没有仔细考虑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些动物是饿极了,否则它们绝不会靠近村子。它们对人类天生的谨慎完全消失了。

    我准备战斗。我把连枷别在腰间,用步枪瞄准。我在几码外打倒了一只大公狼,趁此机会重新装填,这时我的狗和狼群互相攻击起来。

    由于戴着带刺的项圈,狼没法咬到狗的脖子。在这第一次小冲突中,我的狗立刻用强有力的下颚咬死了一只狼。我开枪又打倒了一只。

    但狼群已经包围了狗。我一次又一次地开枪,尽快重新装填,试图瞄准狗以外的地方,我看到较小的那只狗后腿断了倒下了。

    血在雪地上流淌;另一只狗试图阻止狼群吞食那只垂死的狗,但两分钟内,狼群就撕开了第二只狗的肚子,把它杀死了。

    正如我所说,这些獒犬是非常强壮的野兽。我自己养大并训练了它们。每只都重达两百多磅。

    我总是和它们一起打猎,虽然我现在把它们说成狗,但那时我只知道它们的名字,当我看到它们死去时,我才第一次知道我面对的是什么,可能会发生什么。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分钟内。

    四只狼死了。还有一只受了致命伤。但还剩下三只,其中一只在野蛮地享用狗的尸体时,斜着眼睛盯着我。

    我开枪射击,没打中,又开枪,我的马后腿直立,因为狼朝我扑来。

    仿佛被线牵着一样,其他的狼转身离开新鲜的猎物。我用力拉缰绳,让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xiashukan.com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修仙界最后一具僵尸 食神的摆烂生涯 退婚后,她成了首富财阀的软娇娇 欧阳飞雪和言语戈的都市恋 逃荒,全村人抱紧了我的大腿 小门小户 穿书当太子小妾?她偏要选反派! 舔狗舔到最后,她又丢钱又丢命沈熹微赵庭深 以理服人顾青音霍星野 港岛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