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口气,抬头看天上的云。
上了马,杜仲任由风吹着头发,不一会儿就干了。她还真的跟孙遇借绑头发的,可惜孙遇自从上了马就一直板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
杜仲自认为还是理解他的感受的,不就是被自己的不要脸给震住了嘛。镇住了才好啊,她还怕药不够猛呢。
“遇公子,你不洗头吗?”
“……”
“遇公子,你不洗头不会臭吗?”
“……”孙遇夹了夹马腹,走得快了点。
“遇公子,有啥不好意思的,咱们都是大男人,又不是姑娘家,还扭扭捏捏的——”
孙遇干脆小跑了起来。
“哎,我说遇公子,大家都知道你未婚妻是江湖第一大美人儿,你怎么还不成亲啊?”
孙遇神情一顿,然后扬起马鞭,直接跑开了。
他为什么还不跟自小定亲的美人儿成亲,江湖很多人都想知道。但这是他的心魔,他不能说。
杜仲看那个即使被恶心成这样了还保持着一定距离的人,心头也没了好话。这人不愧是江湖鼎鼎有名的遇公子,有勇有谋能屈能伸。
可惜不是她的。
因为杜仲的磨蹭,晚上自是没赶上在城镇歇息。看天快黑了,杜仲找了个有水的山脚就不走了。她现在看摆脱他无望,也没了心思敷衍演戏,于是也不管孙遇怎么做,自己去找了个草多的地方拴了马,就钻进了林子,准备打只野鸡当晚饭。
打野鸡是要技术的。而这门技术对杜仲来说,仅排在轻功、用毒之后,比做饭还高一个等级。野鸡岭为什么叫野鸡岭,自然是野鸡多。杜仲从小就在山上与野鸡为伍,曾一度还睡在了野鸡窝旁。要是江湖上也排一个打野鸡厉害榜,那她杜仲敢称老二就没人敢称老大。
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只野鸡出来了,只见孙遇正站在马旁边,远远地看着呢。
“要不你先进城?我看天色还不算晚,你要是赶得快一点还能找到个舒适的客房睡睡觉。”
孙遇见她这故作姿态,忍了又忍,最后默默安慰自己道,自古以来真正有才能的人都是有脾气不好伺候的,想要招贤纳德,没有耐心可不行。也不是没睡过野外,有什么可怕的?
这杜二公子虽然神秘,但不是那种谋财害命的人,这点他相信自己的眼力。
想着他重新端起笑容,慢慢地走近道:“我陪你。这个野鸡怎么弄?”
杜仲对他的佩服顿时又上升了一个层次:都这样了还能笑得出来,还能笑得这么招女人,真乃能人也!
不过这也越发让她想要逃走,这人太能装,惹不起。
“哦,简单,直接把毛拔了,头不要,气管得扯出来,再把内脏什么的都扔了就行。一会儿我来烧火,你去河边拔毛吧!——对了,你吃不吃鸡屁股?吃的话就留着,不吃的话就扔了吧。”
“——我还是烧火吧。”
“行,还是不劳遇公子动手了。——遇公子,你杀过人么?”
孙遇撩起眼皮看了那个一脸挑衅的人一眼,轻声道:“杀过。有什么问题吗?”
“呃——我去收拾鸡,你快点把火给烧起来。”
杀过人的人身上有戾气,而且有其一就会有其二,可得小心别惹急了他,要不可能打不过呀。
晚上杜仲的杜家烤野鸡让孙遇大饱口福,也不由的对她更好奇了:“你这烤鸡的技术是谁教的,也是你师父?”
杜仲慢慢地嚼着鸡骨头,闻言撩了一下眼皮,看了看对面那个任何时候都不忘刺探她的俊美男人,心里大感无趣。她默了默,心里在想是继续跟他演戏下去呢,还是干脆什么都撩开了说,反刺他一军?然后大家该怎么着就怎么着,该打打,打不过就继续被拎着走。
但是她泄气地发现,这两条路已经分不开了,因为她打不过也逃不掉,为了黄柏也不能逃得继续跟着,哎,就只能这样演戏下去了——
“不告诉你。——除非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成亲。”
孙遇噎了一下,不说话了。
杜仲见他不说话了,正好清静。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她去附近找来一些柏树枝,用火熏走其中的虫子,铺在地上,再铺上一件长衫,躺下去,准备睡觉。
“你要是还没睡的话就看着点火堆,别让火灭了,要不晚上有狼。”
孙遇看她如此自在自如,有点羡慕,应了一声。
杜仲心想管他睡不睡呢反正她是要睡了。她暗中捏了捏随身的药包,很快就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孙遇听到她那均匀的呼吸声,觉得不可思议:这席天幕地的,那人就跟睡在自家的床上一般自在,还瞬间就睡着了!
他不过愣了会儿神,还在想着怎么开口跟她多聊会儿呢!
长夜漫漫,四野寂静,星空如洗,身边有个人,却没法一起说说话,这样的人生,真的有点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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