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算警省,白天不烧火,因为有烟会很容易被发现,晚上烧火也要把洞口堵严实点,这样除非到了近处,也看不到里面有火光。也就因此对山洞的要求有点高。为此,杜仲把附近的高山走了个遍,采了一堆草药和野菜,才找到了一处还算凑合的山洞。
这山上猛兽不少,狼,野猪,她还听到过老虎的吼叫。有一回她误打误撞碰上了一头野猪在吃草,那野猪见进食被打扰,顿时火冒三丈,拱着獠牙就向她撞过来。她吓了一跳,一蹦蹦上了旁边的大树。那野猪见了更加生气了,绕着大树转来转去,最后把自己给转晕了,趴在地上喘粗气。把杜仲看得好气又好笑,要不是嫌麻烦,她还真想把它给迷晕了然后直接带回山洞,够吃半个月了。
看来,她得研究研究能让野兽们保持行动但又神志不清的药了——等等,这会不会是通州那些采花贼们用的药?
一撒药,再丑的男人在姑娘家面前都成了遇公子一般的绝世俊彦,姑娘们哪里还能保持矜持,自然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难怪刘大小姐杂货铺大姑娘他们都心甘情愿,这是爱上下迷药的人了。
啧啧,可怜的遇公子,不知道他已经在姑娘们的想象中被采了多少回了!
哎,提他干嘛,不要去想了,让那些事那些人都滚远点吧,她现在就是一个山大王!
但是,杜大王在山上住了半个月,就实在受不了!
她想吃米饭!想喝汤!不想再天天吃烤肉烤鱼烤青菜烤蘑菇了!而且,她的小包调味料早就用完了!
她要换衣服!那块紧紧的上杉,已经濒临条状,而那条肥大的裤子,已经又当衣服又当裤子好几天了!
她始终是个女的,会来生理期……
大半个月后的早晨,全新造型的杜仲,揣着几块烤肉,开始往山下走。前几天她巡山的时候在几座山之外看到了一条小路,有小路就会有大路,有大路就会有人家。
直到走黄昏,她才远远看到了几缕炊烟。杜仲看看不远处的山崖、河还有一片沼泽地,不由感叹自己真会找地方,自己都快走不出去了,别人怎么可能找得到她!
没法,只好在野外再睡一夜,第二天又是跳崖又是凫水,还淌过了一片泥泽,下午时分,最后到达村民面前的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野人。
“啊——”在山脚下的地里摘豆角的王大娘尖叫了一声,表示杜仲终于又回到了人类的怀抱。
“我不是鬼,也不是野人,我——我掉进河里,然后走散了——大娘您别怕,我不吃人的!”
王大娘不理她,尖叫着跑出地里叫人去了。不一会儿,杜仲跟只猴子一样,被围了一圈,任人打量。杜仲赶紧用手狠狠擦了擦脸,以示自己五官端正,真诚可亲,但不想手上泥巴有点多,反而把那张脸越擦越花。不过,见她如此作态,纯良的村民们倒是信了她。
“你,是个姑娘?”
“嗯嗯嗯,”杜仲赶紧点头,本能地挺挺裹得乱七八糟的胸部,但看到有好几个大叔在,又缩了回去。
“你是从哪里来的?”
“通州城。我跟我家相公去城里卖米粉,但是不想遇到了一个贼人,说我长得好看,对我动手动脚,哇——还把我家相公打死了——哇——我没法啊,就赶紧逃,最后他们还要追来,我,我就跳河了!哇哇——老天爷啊,你咋不让我死啊,当家的,你咋不等等我啊——”
杜仲开了个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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