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车。车驶出半山别墅,很快到了市区。
可能是清静久了,也或许是那天出租车司机给我带来了心理阴影,我现在对闹市有一种恐惧,一看到繁忙车水马龙,我就有想回去的感觉。
避世太久了,真的会让人对社会产生恐惧。因为人遭遇的大多数的危险和伤害,都是来自同类,人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
“你不舒服吗?”方哲柔声问我。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长期呆在山上,偶尔到城里来,会因为嘈杂而不舒服,这我理解。”他还真是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的心思。
我还是没说话。
“但城市是带动社会发展的关键,没有这些繁忙和嘈杂,社会就不会进步。农耕时代的社会最为安静,但生产力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今天的人们在吐槽城市太吵空气太不好的时候,往往忽略城市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我们应该学会客观地看问题,认识到凡事有利必有弊。”
方哲很突然地跟我讨论起了社会发展的大论题,我有些接不下来。
他也意识到这题太大,自嘲地笑了笑,“不应该和你说这个,不过我的意思就是说,要学会客观地看世界,学会客观地看我,不要总认为我一定就是坏人,那只是你的主观想象而已。”
绕了半天,原来他是想说服我,让我不要讨厌他,不要恨她。
我也不是石头人,他对我做的那些事,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要不是因为我妈妈的事,我肯定不会对他那么冷淡,我甚至会对他充满感激,可是有些事真不能自己作主,因为现实太过残忍。
说话间到了目的地,是一家西餐厅。他说过要带我来吃饭,原来是吃西餐。
“还记得这家餐厅吗?我第一次带你来吃西餐,就是这里。”方哲的笑着对我说。
其实我记得。那天他包了整层餐厅,烛光琴声美食,我至今历历在目。所有的事都没忘。
但我不能留恋那些美好,因为那些美好都是假象。所以我假装忘了,冷淡地摇了摇头。
这一次方哲的失望表现得更加明显,但他还是笑了笑,“不记得我提醒你吧,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出来吃饭的餐厅,那天你非常漂亮,我还给你拍了照,你笑得像花儿一样。你要不要看当时的照片?”
我说不用了,我当时傻,不知道那背后的陷阱和阴谋,所以不想看自己当时傻子的样子。
我是很扫他的兴了,我也看出了他的怒意,但他还是勉强在笑。“好吧,你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那让他们开始上菜吧。”
我心里也在问自己,他这般对我好,我表现得是不是太过冷漠了?我是不是应该尝试着对他稍微好一点?
开始上菜,吃的和当时的菜一样。其实我都记得。
我为自己记得那些事感到悲哀,我记得说明我潜意识里还是留恋,我并没有完全放下对方哲的依靠,我甚至怀疑自己,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
方哲举杯,“来,庆祝我们都还活着,感谢上天,让我们都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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