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就在了,一直在台下默默地看你。”他说,“你主持
得不错,男主持跟你比就差点意思。”
原来一直是我在明,他在暗,真是过份。
“我看新闻才知道你来了,幸亏你们团长是我朋友,不然今晚我也没机会混进来。”他说,“我就想着,你好不容易来趟台北,冒着被你打一顿的危险,我也得见上你一面啊。”
“你也知道你欠扁啊。”我可没打算轻易饶了他。
“岂止是欠扁。”他说,“我在你面前,是个罪人。”
“别说这种话提醒我生气,小心我跳车。”
“你敢!”他凶我,却又很快笑着说,“如果只是生气我也就放心了。”
“不然呢?”我问。
“我总还是担心你难过的。”他说。
他还是那么会聊天,让我差一点就原谅了他的狠心和无情。这些日子我已经习惯在镜头前伪装和隐藏自己,但如果这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对手戏,我的确还没想好该如何表演才能不让自己草草就输在开局。
“你今晚什么都没吃,一定饿了。”他说,“我带你去吃牛肉面,吃饱了才有力气跟我慢慢算账。”
他把车停在路边,带我进一家牛肉面馆。老板依旧是他的熟人,唤他“齐先生”,加肉加料,对我们殷勤有加。
“我看见你们在宋美龄玫瑰园的合影了,你站在第一排正中间,好熟悉的笑容。”他说,“我当时就想,一定要带你来吃这家的牛肉面,我的最爱!”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宋美龄那样的福气。”我酸溜溜地说完,委屈地看着他,也不敢问他口中的“最爱”到底是我,还是眼前的这碗面。
他把我的面端过去,替我和好,再推回到我面前,低声说:“吃吧,吃完我带你去阳明山看星星。”
这是我冗长无望的白日梦里曾经幻想过的画面,他离开那么久从末实现的诺言,但此时此刻,什么牛肉面,什么阳明山,什么星星,都不重要了。他就陪在我身边,哪怕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我想我也会不在乎的吧。
得,我就这点出息。
半夜的阳明山,草地很凉,他轻轻地牵着我往前走几步,脱下他的外套,让我坐在上面。我们的眼前是一汪湖水,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茫。他说,它叫“梦幻湖”。
“你骗我。”我说,“这里根本没有星星。”
“今天天气不算好,等有风来,吹散了云,就可以看见了。”他很认真地说,“我从来都不敢骗你。”
“是吗?”我扭头看他。他也看着我。
“sorry。”他说。
他道歉的那一刻,我分明看见最美的星辰落在我们眼底。好吧,我愿意相信,他的确没有骗我,相信这一切非他所愿。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都只能束手无策或举手投降,唯有好好珍惜这难得的相遇。
有微雨落下,若有若无。我想靠向他的肩,可是我不敢,我怕我轻轻一靠,他就会如泡沫一样从我面前消失。该死的他也和我保持着该死的距离,仿佛近了一寸都是亵渎。所谓近情情怯,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消失。雨停了,星星还没有游出来,夜风轻轻吹起,他回车取了一件薄毯来替我披上。那毯子上散发着某种女性香水的味道,于是我的心里又冒起了凹凸不平的小疙瘩。
“明天几点的飞机?”他问我。
“早上十点。”我说。
“别离是常态,相聚是奢华。”他叹息。
“我可以留下来。”我急切地说,“什么都不要。”
“胡扯!”他呵斥我。
我不开心,于是沉默。
“我想在这里买块地,盖个房子,种个玫瑰园,和我心爱的女孩子过隐居生活。”他说,“小安,有些事情,我真的不是没有想过的。”
“事在人为。如果我想到的事情,我会真的去做。”
“这就是我们的不同。”他苍白无力地解释。我真宁愿他没有说上面那句充满想像力的话,那么今天晚上所谓的美好,或许还可以勉强地维持下去。
“太晚了,我该回去了。”我说完,站起身来,把他的外套捡起来递给他。然后我快步走到他车子旁边,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他也坐上车,手放在方向盘上,用责备的语气对我说道:“你呀你,还是这样的脾气!”
是啊,我脾气是很坏,可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他是我什么人,凭什么要来教育我?明明什么都给不了我,却偏偏还要来招惹我,这算什么!我瞪他一眼,拉开车门就下了车。我痛恨我的
高跟鞋限制了我的速度,于是我脱下了它,光脚走在马路上。马路上的碎石子很多,但我觉得我需要那种来自足底的疼痛,只有它才能令我足够的清醒,摆脱这虚妄无聊的梦境。
他把车开到前方,然后下车来拦住我。
“别闹了,”他恳求地说,“让我送你回去。”
“你走开!”我用力地推开他,与此同时,高跟鞋也被我甩出去老远。
他跑去帮我捡鞋,我丢下他赤足狂奔。他从后面追上我,抱着我不肯放手。我大喊大叫,拼了命想要挣脱他,直到他用力掰过我的身子,俯身低头吻住了我。
我忍了两年的眼泪,这才终于滚滚而下。
“小安。”他说,“你让我朝思暮想。”
“再说一遍。”
“我用做的。”他说完,再度吻住了我。
那夜,我在他的车里呆到两点,才悄悄地溜回了酒店。第二天清晨,我如梦游一样到达机场的时候,看见他站在那里等我,手里拿着一盒凤梨酥。我以为我还在梦境里,于是伸手擦了擦眼睛。他快步走向我,把凤梨酥递给我说:“麻烦你替我把这个带回去给于教授,他
最喜欢吃。”
我接过那个盒子,发现同时递过来的,还有一封信。
“回去再看。”他说。
我点点头。
在众人的眼光里,我们的告别显得又官方又客套,甚至比普通朋友还要普通。我在飞机上忍不住打开了他的信,那封信不算长,用繁体字写成:
我親愛的小安:
又能見到你,真的很高興。
你知道關於你,我最難忘的是什麼嗎?那就是91年齊秦的演唱會,當他唱起那首《大約在冬季》,你跳到椅子上揮舞著圍巾的那一刻。那時候我就想,這樣的女孩子,一旦愛起來,該有多麼的熱烈?
世事總無常,这熱烈本該屬於我,我卻总是遺憾地與它失之交臂。
我知道在你的眼裏,我是懦弱的,甚至無情。的
確,我們所受的相思之苦,對你來說是不公,對我而言是活該,我無從狡辯,唯有致以最深的歉意。
對不起,小安。你應該知道,我是愛你的,很愛很愛你。然而愛最怕的就是:當我終於給得起,你卻已經等不起。
不敢對你有任何要求。渴盼愛有生路,渴盼與你重聚。
愛你的:齊嘯
1997年1月12日
看完信,我跟空姐要了一张毛毯,我用毛毯盖住我的脸,就这样一路默默地哭到飞机在香港落地。
亲爱的,我想我会等你。等那条爱的生路出现眼前,等你终于“给得起”的幸福。哪怕这幸福的来临遥遥无期,它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只能大约在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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