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始旅行之后,日记里几乎再也看不到“今天美杜莎xxxxxx”这种句式了,内容都被那些惊险神奇的见闻、经历充满了。
今天是第一百六十三天,感情上的潮涨潮落是不可抗力。
我在落寞中缩进了长颈兔毛皮构成的被窝。美杜莎已经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和我缠在一起睡着了,也不会再捧着书给我讲那些蹩脚的故事了。当初两人之间的新鲜感已经荡然无存,明明一起面对了这么多,却对爱情不能起到丝毫的维稳作用。
为什么对一个人的感情会突然急转直下?
说白了,就是两口子过腻了。
辗转反侧睡不着,我披上外套走到了洞外。人狼和美杜莎都睡了,魅魔正望着夜空。
“来歌,你要去哪儿?”
“我要去找我的手机。”
面对魅魔的提问,我用中文回答。
无视着蕾雅的疑惑,我走进了熟悉的树林。为什么要找手机?我也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的种种遭遇已经让我的脑子思考不过来了。魔女、食腐怪、吸血鬼、魅魔、美杜莎......我到底在做什么?
我累了,让我休息一会儿吧。
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没有人知道我在这个世界过得多么艰难。
所以说我到底在做什么啊!
很遗憾,这个问题也没有人给我答案。
不停捶打着一棵大树,我咒骂着一切我能咒骂的东西。
树被踢得嘭嘭直响,我也没注意周围有什么动静,直到气喘吁吁的沃夫朗在我旁边点亮了火柴。
“来歌先生,是你吗?”
“啊,是我,当然是我啊。”
我继续打着树,用流利的中文回答。
“呃......来歌,你说什么?”
“我说我正在打这棵该死的树啊!”
“来歌,你先别动,别动。”
沃夫朗扔掉火柴,拉住我。显然他从没见过我这个样子,我自己都没见过。
过了一会,歌果披着毛皮和蕾雅也过来了,她们拿着一根火把。蕾雅看着不停说中文的我脸上写满了不解,歌果却在一秒钟的对视后,把头扭向了一边,用手紧紧抓着身上的毛皮。
“歌果......”
“......”
“为什么,不叫我来歌了...”
“就算不叫,也没什么吧。”
“不,我......”
“......”
沃夫朗松开了我,我想现在场面一定非常尴尬吧。
“是因为,魅魔和吸血鬼的事情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歌果对我喊了出来,我所担心的情况,变成了现实。
“我不想看见你为了我而死去啊......”
“我不想看见你去送死!你是我的,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
最熟悉的女声此刻带着凌厉哭腔,我却说不出半句话。
“我...”
“我现在不想你了!你不在,我也会开心,幸福地活着!”
“歌果,我知道我做的...”
“不要再说那个词,我不想听!”
歌果堵起了耳朵,簌簌声在寂静的树林里响个不停。
魅魔和吸血鬼的事,其实只是一个导火索,它引爆了堆积起来的火药桶。和美杜莎的感情随着时间慢慢减淡是不争的事实,我知道,但我无法用我现有的语言能力表达出来;她也知道,但她不知道如何说出口。
我想到过有一天我们会分别,但万万没想到会以这样的形式。一见钟情的最大弊病就是先相爱,后了解的过程,当初期的刺激感,新鲜感消退之后,逐渐了解彼此的过程将成为把爱情分割开的利刃。
我们用各自的方式想保护对方,结果换来的却是彼此的痛苦。
既然只能为对方增添痛苦,那就分开吧。
“走吧,不要回来了。”
这是那天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有过把她抱住、逆转剧情的机会,可那毫无意义。
事后回忆起来,那天双方只是想逃避而已,逃避对于我来说难以理解的魔物行为,逃避掉不想面对的危险和困难。但我们当时分开的决定却是正确的。
第一百六十三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日记中被标注为分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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