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昶相认得在苏衍之十岁之后以苏衍之本人的意愿为主,任何人不得干预。
最后写的是,若萧昶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此生将不会与苏衍之有相见的机会。
镇北王萧昶十五岁就上了战场,与敌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多达十数份,却从没有想到某一日被别人逼着签这种丧权辱人的契约。
他差点就气笑了,看向面前对自己行为仿似毫不自知的女人。
也许是萧昶的眼神太过太冷冽,也许是苏茉有点良心,她给补了一条,“如果你想看孩子,每年允许你三次看望的机会。”
苏茉伸手去拿契约书,萧昶却直接把纸张铺在桌子上,拿过苏茉的炭笔仿着苏茉的写法加了一条。
萧昶可随时看望孩子,苏茉不得阻拦或者藏匿孩子,有违者以上条约作废,萧昶可自行认回孩子。
写完后萧昶签下自己的名字,割开手指在名字上按了个手印。
示意苏茉签字按手印。
苏茉也不婆妈,本也不指望萧昶会全按自己的意思来,再说小土豆有感受父爱的权利,她不能替他做主。
契约一式两份,签好后两人各自贴身收起来。
苏茉坐在茶桌边,烧水,洗杯,拿茶叶,准备泡茶水。
“镇北王,关于两年半前始乱终弃的事,给你个狡辩的机会。”
萧昶没打算避而不谈,把他怎么来到东平镇又是怎么遇到原主苏小茉,又是怎么离开东平镇的事情说了。
苏茉倒了杯茶水推过去,“所以,你曾短暂的失明,是苏……是我照顾了你。
只是照顾人怎么会怀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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