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虽然一年多没见,这不一直通信么?话说这两个月去哪了?都没来个电话或者写信什么的。”
周兴国又凑上来,悄声对孙小宝说:“我听说了,你做专辑的时候,经常和我家老爷子见面对吧,我也怕你不小心说漏嘴呀,所以不敢和你联系。”
说完后,他甩了甩长发,然后介绍其他几位和孙小宝认识。
剩下四个人,三男一女。男的都留着长发,穿着花里胡哨的服装,这是标准的叛逆形象;
唯一的女的是一个超高个年轻女孩,五个人中身高她排在第三,比周兴国稍矮,就是有些瘦,而且留着寸头,戴着大耳环,衣服和周国兴他们穿的差不多,都是男式的衣服,主打一个叛逆。
周兴国先介绍这女孩:“马雁梅,首都人,你嫂子。梅子,这就是咱老弟了!”
“啊,小宝弟弟是吧!早就想认识你了,兴国哥一直和我说起你来着,而且你还帮咱们了呢!”这女孩拉着孙小宝的手热情的寒暄,这与之前那副昂着头酷炫的模样完全不同,“最近我才知道,原来弟弟就是大名鼎鼎的唯米,这太让人意外了!我没想到,兴国哥经常念叨的弟弟,原来这么厉害!”
孙小宝把头偏向周兴国,周兴国咧开嘴笑道:“怎么样,哥哥我的保密意识可以吧?”
接着,他又介绍另外三位。有两位是兄弟俩,大哥叫雷向东,弟弟叫雷向南,是东北的。这两位刚刚170出头,还没马雁梅高。
兄弟俩长得挺喜感的,而且很壮实,人也比较热情,孙小宝想和人家握手来着,人家自来熟,直接上前拥抱,然后使劲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友。
另一位叫郑建华,个子是最高的,快180了,西北人,乍一看一脸正气,仔细一看似乎有一种傲气。他对孙小宝相对冷淡,只是握了一下手就算认识了。
介绍完之后,孙小宝正准备让红姐安排一下,请这几位好好吃一顿,然后再谈正事儿。没想到韩四已经交待过了,要招待好这几位,用不着孙小宝买单。
没多久,红姐带着几人进了包厢,然后陆续上酒上菜。这几位也不客气,一顿风卷残云,看起来最近没少吃苦。
吃完之后,那三位说累了,红姐给他们安排了个房间。至于周兴国和马雁梅,则跟着孙小宝回到了他的小院。
进屋后,孙小宝泡了一壶茶,三人开始聊上了。
孙小宝问道:“老哥怎么偷摸回南都?不打算回家吗?”
周兴国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然后说道:“不瞒老弟,现在我这混得不咋地,不敢见老头子啊!前些日子在首都遇上一些事儿,不想在那里呆着了,所以想换个地方。不过,闯出名堂之前,还是需要一点支持嘛,所以回来南都一趟!”
“那干嘛不在南都混呢?今天送你来的韩四韩老板,不是请你们在魅音江南表演吗? ”
“我姐的地盘,你说我敢吗?在那表演,被她抓到了,一定把我送到老头子面前!别忘了上次你写的信里说什么来着,因为我骗了他一点点钱,现在他气还没消呢!”
“你也真是的,既要靠老爹的钱,又来个一年半载不归家,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孙小宝抱着脑袋,看着这老哥无奈地说道。
“我知道我有些混蛋了,但这不是没办法的事情么?呆在南都这儿,老爹逼我上班,老妈逼我结婚,我还能怎么着?我想着,要是混出点儿名堂了,再回去道歉吧!现在,我更没脸回去。”周兴国也很懊恼。
“嘶,老哥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那现在有什么打算?”
这时马雁梅说话了:“我们想去魔都看看,但没有人脉,想请小宝弟弟帮帮忙,我听兴国哥说,你和魔都的圈子挺熟的。”
周兴国两手一摊:“ 另外,现在兜里没几个子儿了,我来化缘来着,不然的话,都得把手里吃饭的家伙给卖了。”
“非得去魔都不可吗?”
“这倒也不是,只要能避开老头子的视线,在哪儿都一样,妖都也成啊!”
孙小宝想了想,然后问道:“那老哥有没有和老爷子认错和解的意思呢? ”
周兴国老老实实地回答:“有倒是有。刚刚我说了,有些事儿我挺混蛋的嘛!把他的老脸丢尽了。”
“这就行,我有个想法,你要不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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