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宝说道:“一是给他的回报,二是在这里留下个钉子。就凭咱们,短时间内能阻止翻录盗版和翻唱吗?”
吴淑兰想了想:“也对!详细说说你的想法。”于是,孙小宝解释了一下他的看法,实际上这念头他琢磨很久了。
现在这行业刚刚起步,一切都不完善。未来的个体户会更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私营企业登上合法的舞台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到时候,各种盗版、翻唱等行业会比现在还厉害,而文娱从业者却无能为力。各项制度是滞后的,你没办法让人家提前完善管理规则。
怎么办呢?既然改变不了大环境,那就加进去咯!至少得在里面有个熟悉的人。如果这个人的影响力很大,那更好。
韩四如果进了这个行当,有这么几个好处:
歌舞团或者吴淑兰这边的歌手能够有更多录制磁带的机会:
首先就是歌手的机会。
即便是一些翻唱,这也是机会嘛! 当初胡丽波唱《甜蜜蜜》的时候录制的磁带合集,不就是类似的性质么?只不过那时候选人的权力在影音公司那儿。
未来歌舞团会推出更多歌手,吴淑兰的计划里,即将成立的娱乐协会也会推出更多人。 这些人需要机会, 韩四接了这活儿,那不就可以让这些不出名歌手先去那里练练,或者试试水咯?
其次就是把水搅混,以及以防万一。
这行业说白了是个灰色产业, 里面涉及到一些江湖手段,可能还有不正当竞争什么的。团里以后出磁带的歌手不止一个,影音公司里推出的正规专辑不止一张。
而且,其他地方的流行音乐也在发展。在这个行业拓荒时代,说不定有人会用什么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在里面有个自己的钉子,说不定会有奇效。
第三就是自身造星的需要。
孙小宝说道: “《粉红色的回忆》真实销量是多少,利润是多少,我想兰姐心里有个数。这专辑最大的收获就是丽波姐的名气巩固了,她就是头号甜歌歌手,别人都是挑战者。对于影音公司来说,没赚什么钱对吧?”
“嗯。”
“所以咯!我想影音公司那边会有新的想法。”孙小宝虽然不知道影音公司内部的具体变化,但他能感受得到。不然,吴淑兰也不会搞什么座谈会,又要搞什么娱乐圈。
“不管是什么新想法,我想这里的利益保证就是先把人捧红,捧红之后出磁带也好、去演出也罢、或者加上拍广告,这几项收入才是回报的来源。”
“没错!接着说。”
“所以团里未来会捧更多人,可不是每个人都有丽波姐这样的机会的,至少影音公司不可能继续垫付那么多钱,除非咱们这边让出更多利益。”
“嗯。”
“那想捧人,我们就有一个办法,先出点钱,挂在影音公司名下,给他出单曲或者专辑。如果反响不错,但影音公司那边不想投入,那就让韩四那边推出大量廉价的磁带,争取在短时间内扩大影响力。”
吴淑兰想了一下,有点儿明白这什么意思了。
盗版和翻唱猖獗,未来说不定会更加泛滥,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因为正版的永远比盗版和翻唱的贵:买一盒正版磁带的钱,可以买三盒翻录盗版的。 而离各项措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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