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面前,梁烨很是正经,说话做事都让人挑不出毛病,郑母越看越喜欢,心想要是自己能再有一个小女儿,肯定要提前说给梁烨做媳妇的。
不过如今梁烨娶的媳妇也很不错,长得好看,脾气也好,从进门到现在一直笑眯眯的,让她这个生病的老人家看了都心生欢喜。
“是了,上街要趁早,那我就不留你们了。”
老太太也是个爽快人,倒也没有一直留,喊来儿子送送他们。
从郑家出来,就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了,梁烨总算找到机会跟自家媳妇说话。
“你想读书识字,我也能教你呀,先前你怎么不说?”
新婚那三日正好闲着没事,媳妇要是开口,他立刻就能教,还能增进感情呢。
“嘿嘿,都一样嘛,三嫂有空的时候我就跟三嫂学,你有空的时候我就跟你学。”
见媳妇没拒绝,梁烨心里舒坦了,又问:“怎么突然这么好学?”
虽然媳妇没明说,但梁烨能看得出来媳妇那股子认真的劲儿,她不只是想随便学学,而是要学有所成。
江若云不能跟他说真话,便只能现场编一个理由:“我不是说了吗?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有三嫂这个现成的夫子,我自然想多学一些。”
先识字有了学识,才能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
上辈子操劳一生,把李文光从一个穷书生培养成三品尚书令,她无疑是成功的,却也是空虚的。
因为她成就的是别人,却从未考虑过自己的追求。
表面上她因为沾了李文光的光,被封诰命夫人,实际上她想做的事情很多,却从未一一实现。
这辈子她想为自己而活,多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弥补上辈子没完成的遗憾。
“行,一会儿带你去书斋,给你买些笔墨纸砚,要学就好好学,家里的活我帮你干!”
梁烨很是支持,媳妇有自己的追求是好事,为人丈夫,他自然不能拖后腿。
“不用,我才刚学,不用买那些金贵玩意,我先在地上比划比划,等学得差不多,再买纸笔回来练。”
江若云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明明都活了两辈子,算是看遍了人间疾苦,却还总是容易被这男人感动。
“就这么定了,一会儿去城里就给你买。”
梁烨不听她的,反正又不缺那几个钱,干嘛委屈了自家媳妇?
“爹,我也要!”
梁子君从车厢里探出一个小脑袋,笑眯眯地看着外面赶车的梁烨,刻意露出两个小酒窝扮可爱。
梁烨都懒得看他:“你以前不是不学吗?让你跟哥哥们去学堂,像能要了你的命一样。”
“我想跟娘一起学。”
好不容易有了娘亲,自然要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娘亲想读书,他也不能落后,不然等娘亲识字以后嫌弃他怎么办?
“看你表现,先找根棍子在地上画着,等你学好了再给你买!”
梁烨笑着,买是不能给他买的,谁让这臭小子天天黏着他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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