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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四章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第2/2页)

,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邪魅一笑,将未沾血迹的剔骨刀用牙齿咬住,上前深处双手,牢牢地扯住了被划开的皮肤。

    然后,向左右两边,一点一点,将整张人皮,撕剥下来!

    “啊!!!”

    丛重长声惨叫,剧痛终于在这瞬间达到人体承受的极限,保护机制启动,让他直接晕厥过去。

    按照规则,郑达虽然皱眉,却只好停手,将目光望向监刑官杨大人。

    “弄醒。”杨容虽然自忖绝非贪官,却也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惴惴,见状咽了口唾沫,依照圣旨的要求,必须让这丛重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昏过去逃避刑罚,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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