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斜挎的枪支随意摆放,仅从枪械的崭新光泽就能看出,这枪还是新的。
这时,这群年轻人中,有个脖子上纹着骷髅图案的男子正放肆地大笑。
他手里拎着一只刚抓到的草兔,那草兔大如小猪崽,身上有一个穿透身体的巨大血洞。
提着草兔,骷髅纹身男得意洋洋地说:“听说以前有愚蠢的旧人类竟然被兔子弄死了,这绝对是世上最可笑的死法!”
他边说边把草兔高高举起,继续道:“你们看,兔子再肥也终究是兔子,那些愚蠢的旧人类真该被历史淘汰!”
男子口中“旧人类”是指激进派变种人对普通人的蔑称,从这个叫法上可以看出,他们自视为变种人。
骷髅纹身男的嚣张言辞引来周围一阵哄笑,但其中有个人笑得十分勉强。
他敷衍地笑了笑,对骷髅纹身男说:“弗利沙,别太大意了,这只是只兔子,这片森林里可多的是恐怖的野兽呢!”
弗利沙笑道:“你太紧张了,尼古拉斯。我当然清楚这里有野兽,其实我们此行的目的不正是捕捉那些变异的猛兽吗?”
这位尼古拉斯,正是熊猫之前遇到的那个为白头鹰国人士带路的老猎人伊万的儿子。
当初趁着父亲进山的机会,尼古拉斯不告而别,借了些钱直接前往毛熊国最繁华的城市——首都莫斯科。
作为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青年,尼古拉斯迅速被大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所吸引。
就在那一刻,他意识到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城市,渴望的生活。
但因为出身山区,他在莫斯科没有一技之长,生存之路变得异常艰辛,只能从服务生做起,勉强维持生活。
然而对尼古拉斯来说,服务生显然不是他追求的终点,哪怕这里的薪水比老家高得多。
能力与雄心不匹配,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
尼古拉斯正是这样,没做多久服务生,他就辞职了,打算寻找更快赚钱的门路。
和许多误入歧途的人一样,尼古拉斯起初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违法,只能悄悄寻找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谋生。
正因为走上了这条邪路,尼古拉斯结交了弗利沙,还有一帮不务正业的朋友。
弗利沙是个地道的莫斯科小伙子,他领着尼古拉斯见识了莫斯科光鲜亮丽背后的腐朽生活。
照这样下去,尼古拉斯眼看就要踏上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了。
可偏偏这时候,世界风云突变,变种人横空出世。
尼古拉斯竟然也成了变种人的一员,这让他觉得一辈子积攒的好运气在这一刻爆棚了!
然而,成为变种人后想象中的美好生活并未到来,除了身体变得更强壮,他的生活状况依旧如故。
这时,弗利沙主动上门,给他指了条发财的新路——进山打猎。
随着野生动物价值飙升,捕猎野生动物已成了一本万利的买卖。
尤其是野生肉食动物,相比草食动物,更是身价不菲。
弗利沙跟尼古拉斯一样也变异了,身为大城市长大的青年,他的想法比尼古拉斯灵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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