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念头闪过的瞬间,爱德华曾说过的一句话在脑海中浮现。
……
“当时实在太黑了,灯也没开,我看不清袭击者的样子,而且袭击者逃走的太快了,我连男女、身高、胖瘦也没法确定……”
……
连身高也没法确定。
也就是说,除了鞋印以外,并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表明袭击者身高2米。
因此,如果袭击者真的提前做了伪装,穿上了大于自身脚长的鞋子,完全可以对警方造成误导。
而且根据露贝尔的证词,事发的前一天有一名形迹可疑的矮小男人。
前台接待员兼案发现场发现人的安德鲁,也证明在案发时间后不久有人退房。
退房者叫威廉·卢卡斯,是206号房的房客,身材矮小,很有嫌疑。
露贝尔口中的矮小男人,很可能指的就是他。
所以,或许是凶手知道自己矮小的身高过于瞩目,于是在袭击哈维·琼斯和红手的时候换上了大鞋,期望引开警察的注意?
这个可能性……
想要1米6左右身高的人类伪装成2米,会不会有点困难?
爱德华虽然没有看清袭击者的具体身高,但至少能确定对方身高没有矮到1米6吧?
莫非有神秘学因素介入?
但威廉·卢卡斯是褐色头发,哈维家中留下的头发是金色的……
陆南柯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看见爱德华询问完报案人,往这边走了过来。
“我询问完了,情况是这样的。”爱德华靠近陆南柯,概括道:“报案人是这里的一名住户,今早出门时在门外看见了尸体,所以就报了警。她之所以知道死者叫亚当·怀斯,是因为死者也是这里的住户,他们之间是邻居,所以还算熟悉。”
“她和死者的房号分别是多少?”陆南柯问道。
“死者的房号是208,平时独自居住,但报案人称他偶尔会与一些打扮潮流的街头混混往来。”爱德华尽职尽责地介绍道。“报案人住在209,和丈夫同居,他们的儿子在其他城市上大学。”
“她昨天最后一次见到死者是什么时候?”陆南柯按部就班地问道。
“是下午七点到八点左右,报案人一家用完餐后出门丢弃垃圾,看见了正打算出门的死者。”爱德华瞄了眼手中记下的笔记,回答道。“但他们没有询问死者出门准备去哪里。”
算算时间的话,估计是去橡木桶角落吧。
陆南柯没急着与同事共享线索。
毕竟哈维·琼斯的习惯也是这样,总体以自己破案为主,只让同事做点边角料工作,个人英雄主义色彩鲜明。
陆南柯转而问道:
“爱德华,你之前说你没看清楚袭击者的身高,对吧?”
“您说的是袭击您的那位袭击者?”爱德华回忆了一下。“印象很模糊,但从对方留下的足迹看,应该是两米左右吧?”
“排除掉足迹的影响。”陆南柯语气平静。“我只要你自己当时的观察。”
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仔细思考片刻,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抱歉,警长,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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