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拉回来。
他知道陈胜很有可能是入品武者,但从卖相上来看,明显是牛犊大小的头狼更厉害。
“无妨,酒喝完,肉吃尽,歌也唱了,该活动活动一下筋骨了。”
陈胜吐出一股酒气,将手搭在杖刀柄上。
一坛子女儿红,他干了八成,有些微醺,感觉前所未有的好,灵台清明,这几日赶路,夜里在梦境中被那长须中年人花式虐杀的郁闷气一扫而空。
“今夜,诸位且看我醉酒斩群狼!”
“吼!”
头狼一声咆哮,率领狼群发动袭击。
陈胜迎着狼群前冲。
锵!
杖刀出鞘。
没有真气,也没有飞刀。
闲庭信步,刀光流转。
皮毛撕裂,血肉分离。
一条路,短暂且迅速。
狼群的背后是陈胜。
陈胜的背后是狼群。
杖刀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金属光泽。
没有血在刃上,干净如新,连甩都不用甩。
锵!
杖刀入鞘。
噗滋噗滋!
猩红色的液体从每只狼身上喷涌而出。
噗通!
头狼的脑袋掉落,尸体轰然倒地。
所有村民都呆呆地看着面前惊悚的一幕。
在他们眼中,陈胜只是拔刀,朝着狼群冲去,冲出狼群后收刀,伴随收刀声,所有狼便全部倒下。
整个杀狼过程,快到视线都无法捕捉。
“痛快!”
陈胜高喊一声。
村民们如梦初醒,狂咽唾沫。
“你,你是谁?”
村长颤声道。
他这才发现陈胜眼生,根本不是村里的后生。
而北州府发的通缉令,因为战乱,并没有传到这中州地界。
“我?路过的旅人罢了。”
陈胜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着。
果然,适当的虐菜有助身心健康,他的快刀道又有所突破。
不用真气,却赶得上之前用真气的速度。
我真是太强了!
“走吧老哥,筋骨活动完了,该休息了。”
“哦哦。”
汉子屁颠屁颠地跟着陈胜,村民们纷纷让出一条道路,忍不住借着火光打量陈胜。
哪怕亲眼看见,也有些难以置信,面前这瞎眼少年刚刚杀了一群狼。
等陈胜走了,众人才将目光放到狼尸上,又咽了口唾沫。
对陈胜咽唾沫,是震惊和敬畏。
而对狼尸咽唾沫,那就全是贪婪了。
这可是一堆堆的肉啊。
“陈小哥,床都给你铺好了,你就睡这间房。”
汉子恭敬道。
左房是他给未来儿子留的婚房,不过现在媳妇还没怀上,就让陈胜暂住一宿。
“多谢,老哥不必如此客气,你也早点睡吧。”
陈胜笑道。
“哈哈,应该的,应该的。”
汉子挠了挠头,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陈胜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这是大多底层百姓为人处世之道。
遇到有权、有钱、有武力的,都要恭敬。
因为权可压人,钱可通神,武力可杀人。
“换到那个世道,都大抵如此啊。”
陈胜有感而发,倒头便睡。
今夜就不梦境切磋了。
养足精神,明夜再给那长须中年人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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