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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摇的跟拨浪鼓 (第2/2页)

胁了我妹妹。”

    衙役们都笑了起来:“这蠢货还真懂。”

    “你当我是白痴吗?”

    为首的军官说道:“如果你真想进监狱,那我就帮你一把!”

    “带走”两个字。他们让李叉叉走了。

    容闵只好老老实实地跟在衙役后面,回头望了一眼,满脸都是不情愿,李叉叉则是对着容闵喊了一句:“蓉蓉,你一定要没事,我来帮你。”

    “嗯。”

    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随着那几个衙役离开了。

    ------------

    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随着那几个衙役离开了。

    在他离开的时候,李叉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

    她扑进母亲的怀中,哭着喊着:“母亲,请您救救容容吧。”

    容蓉并不知情,他是为了自己的女儿才被送进监狱的,我们不能不管!

    李氏有些生气,一把将李叉叉推开。

    李氏说着说着,两颗泪珠就流了下来,她抬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再说了,总有一天,他会走的,如果不是他,婚约也不会解除,也不会被关进监狱,这都是他的不对,你没看到他眼中的杀意吗?

    别跟我提什么救人,我是绝对不会帮他的。

    你就别想了!

    李叉叉很是不甘。

    可是她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找到孟樊,可是每一次,她都被拒绝了,连孟樊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心情越来越低落。

    虽说家中缺少劳力,可这难不倒李氏,这十多年来,他们一直没有儿子,倒也不算太难。

    自从容闵走了,她就开心多了,不用吃饭就能省下很多食物,一个大老爷们吃饭,抵得上两个女人。

    别看那个白痴工作的时候很容易饿,可是他吃饭的时候,却像是一头猪,怎么也填不饱。

    一个多月的时间,李叉叉都没有看见孟樊,这让她整日以泪洗面,据她丁说,孟公子出去游历了,最快也要五个月,最快也要一年。

    她倒是很想见一见容容,只是她没银子,根本就进不了官府,更不要说见容容了。

    这一个多月来,她几乎没有休息过!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道容闵怎么样了。

    他被关在官府的牢房里,被关在一间用铁栅栏围起来的小房间里,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人给他送饭,他就会被关在一间牢房里。他披头散发,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真叫人心疼。

    ------------

    他还穿着一个多月前的那件衣裳,初秋的早晚很凉,再加上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裳,再加上银汉那湿漉漉的天气,他觉得自己要凉透了!

    官府的捕头都不是什么好人,容闵攥紧了拳头,他发誓一定要将那些人全部杀光。

    “姐,你在哪里?怎么还没来救人?”

    你可知道,容蓉马上就要死了?

    再说了,他真的很饿,一天没吃东西了,总不能再去找角落里的小耗子吧?

    陆泽嘴角抽搐了下。

    看样子,今晚是要拿耗子当晚餐了。他脱掉鞋,悄无声息的走到那只小白鼠身边,对着它就是一顿胖揍。

    那只老鼠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

    剥去皮毛,放入口中,让小丫头吃的津津有味。

    那张红色的嘴好像来自于一个来自于地狱的男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衙役开口道:“醒醒吧,白|痴,这里有客人,你不用坐着。”

    容闵从衙役手中拿了一套并不华贵的长袍,递给了他。

    这一定是妹妹送给他的礼物。

    他把它举到鼻子前嗅了嗅,希望能感觉到妹妹身上的温度。

    他顿时面色一沉,气味错了,妹妹是不会化妆的,也不可能给她买化妆品,所以她经常去逛街,都是在外面看看,而不是去买。

    不过,这衣服上有浓重的脂粉香味,妹妹身上却有一股淡淡的香皂香味,怎么可能有脂粉的香味?

    这种味道很眼熟,可是他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人给他的,仔细一想,好像只在王寡妇那里闻到过。

    虽然还没有看到人,但他已经猜到了是谁给他的。

    他转念一想,妹妹是不会来找他的,再说了,李氏对他也是恨之入骨,我破坏了妹妹的婚礼,她是绝对不会让妹妹过来的。

    他被关在牢里不知道要多久,心里很是失望,也很想念妹妹。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她。

    他无声的叫了一声,却不敢叫,只是垂头丧气的低下头,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见到她了。

    清晨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水汽,阳光还没有升起,大地上就被厚厚的冰霜覆盖,当人们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银杏的落叶被风一吹,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地上,草棚上一层白色,田野里的菜籽也泛着白色。

    这一等就是三个多月,也不见孟樊归来,但是李叉叉心中却是充满了期待,她坚信,自己能够坚持到孟樊救治容蓉的那一天。

    她现在最关心的是,容容现在怎么样了,这大冷天的,她就这么一身薄衫,也不知官府有没有给他送来一件衣裳,他会不会冻坏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

    ------------

    按照正常的婚礼仪式,李叉叉要在女方家住一晚,然后再用花轿送回女方家,但李家没有亲人,所以他的姑爷也只能在这个村子里转一转。

    李叉叉大婚的那一天,外面下起了大雪,像是棉絮一样,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过了一个多小时,天空中落下了一大片羽毛,正是春天的第一场雪。

    李氏虽然只有一个寡妇,可为了女儿的婚事,还是愿意下血本的。

    为了不让客人们在这大雪纷飞的天气里着凉,李氏特意让人去买了一些煤来取暖。

    村子山路很难走,大雪纷飞的天山路上还有一辆拉着的马车,一般情况下,一个小时就能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道路湿滑,或许是害怕寒冷,没有人愿意拉着它,李叉叉则是被安排到了一辆简陋的马车上,上面搭着一个简陋的帐篷,外面寒风呼啸,不少客人都在埋怨今天结婚的人怎么会那么倒霉,但也有不少人在为他们祈福。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

    路上,他们听到了孟公子被人拦住的声音,所有人都认为,这位大公子是故意来闹事的。

    容闵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他还当孟樊是来打劫自己的新娘的,所以对自己的态度并不是很友好,他的脸上带着一丝阴霾。

    “容哥,你放心,我可不是来偷人的,即便李大婶没有吻我,我也不会自己过来,难道你对我一点都不待见吗?”孟樊笑着道。

    容闵一听孟樊不是冲着新娘子来的,顿时松了口气。

    他也跟着孟樊一起走了过去,“孟大哥,我们自然是要去的,相信我们姐妹二人都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李叉叉隐约看到,那人身穿一袭青色的蝙蝠服,腰间束着一条犀牛角,上面插着一块白玉佩,帽子上的狐羽在风雪中随风飘舞。

    他转过身来,默默的盯着马车内的女人,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般,仿佛这一次见面之后,下一世就不会再见面了。

    李叉叉抬头,对上了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那眼眸就像是一块洁白无瑕的玉石,正静静的看着自己。

    那种感觉,就算是相隔万里,她也能一眼看到他。

    李叉叉下意识的低着头,母亲不是跟她说过,这件事情不是她邀请的。他不想让她伤心,那样的男人,她配不上她。

    “李小姐,容兄,我在此恭贺二人新婚燕尔,愿二人百年好合。

    孟某只想问问李李小姐,李小姐的家族不邀请孟某,是不是觉得我这样的人,会给李小姐带来麻烦?”

    李叉叉坐在马车上,摇摇头,“不是。”

    我想。

    孟樊朝她看了一眼,眼神里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意味:“李小姐的想法与孟某的想法不同,你为什么不跟我打个招呼,而且声音很轻,就算是容闵也听不清,李叉叉听得很认真。”

    走在最前方的容闵见孟樊迟迟没有出来,有些着急的对他说道:“孟大哥,这雪越来越大了,咱们就这样在外面等着,怕是要冻死不少人吧,大姐,你可别着凉了。”

    孟樊没想到眼前的容家少爷居然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他抬头看向容闵,却见容闵对着他咧着嘴,一脸的真诚。

    孟樊说道:“不好意思,打搅你们了,今天的婚礼我先走了,改日再和容兄比一比,看谁的酒量更好。”

    容闵可不管孟樊是不是来参加婚礼的,他只关心自己的妹妹能不能被他抢走。

    过了数个月,李叉叉才得到消息,孟樊已经从终南山逃了出来,但是他的家人却不知道他的去向,据说孟樊临走的时候,并没有给他的母亲留下一句话。

    只不过,据说他的妈妈日思难眠,把自己的双眼给弄瞎了。

    李叉叉一脸的惭愧,因为他是孟家唯一的继承人。

    如果她能把孟樊留下来,一起参加婚礼,她就不会这么愧疚了。

    三个多小时后,她终于回到了家中,在媒人的帮助下,她下了车,在众人的催促下,下了车,带着容闵往家走去。

    以往她都是跟容闵一起回来的,但这一次,她却是小心翼翼的。

    在村民们的见证下,李叉叉终于结婚了,并且娶了一个她从小就喜欢的男人。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这样的男人,可是她却相信自己的选择,两人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容容。

    她敢肯定,他们将来一定会有辛福。

    容闵被一大帮客人拉着去喝了一杯,他又不想拒绝,只能陪着他们一起喝,一路上不断有客人过来敬他,他也不能多喝,能推掉的都推掉了,有些人甚至还会跟他说,如果新郎醉了,他们也不会进新房,有些客人很难拒绝,所以只能一饮而尽,毕竟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也不能表现出来,这是李氏反复交代过的。

    屋子里挂着大大的“喜”字,门上也挂满了双喜,他在门外顿了顿,走了进去,却见里面一片通红,而最显眼的,却是一个双手紧握,满脸焦急之色的女人。

    ……

    容闵顿了顿。

    听到声音,李叉叉抬头看了他一眼,红色的帕子下露出一抹笑意,“蓉蓉,你还愣着做什么,快到我这里来,她的脸颊红扑扑的,眉毛也是弯弯的,在这喜庆的气氛中,显得格外的精神。她指着自己脸上的红巾,委屈地说道:“我在这里呆了这么久,连一口饭都没喝,我的肚皮已经饿得哌哌作响,你还不快来帮我摘下这条红巾。”

    李叉叉这一次穿的很朴素,如果她嫁入豪门,应该是头上戴着一顶凤凰王冠,而她出嫁后,母亲又为她准备了一套新的婚纱,上面插着一只蝴蝶,中间插着一对梅花,两边插着一朵梅花,经过一番简单的布置后,她的脸就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再说了,这梅花是母亲做女儿的时候戴在身上的,现在嫁人了,自然也就戴上了。

    容闵上前一步,掀开了她头上的面纱,两人看着她,只见她梳着精致的发髻,一张精致的脸蛋,精致的眉毛,精致的鼻梁,红润的脸颊,雪白的肌肤,白皙的肌肤,完美的曲线,完美的身段。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李叉叉那张绝美的脸蛋,一副陶醉的模样,“姐,你真漂亮,你比我们村里所有的女人都要好看,我可不想让别人看到你长得那么好看。”

    容闵将李多多从椅子上拖了起来,往餐桌上一放,上面放着一些红枣,花生,龙眼,还有红烧肉。

    李叉叉一眼就看出这是象征着多子多福的菜。

    她和容闵都是一人一份,很快就将桌上的卤肉和零食一扫而空。

    容闵又劝了一句:“姐,你也不能光想着吃饭,还是多喝酒比较好。”

    容闵将酒杯递到了李叉叉的面前。

    李叉叉一饮而尽,只觉得这一杯酒与他以前喝过的任何一种都不相同,那是一种带着一丝辣味的烈酒,而这一杯却是甘甜可口,他舔了舔唇,红润的嘴唇上沾满了水珠,让他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只觉得浑身燥热。

    “李叉叉喝了这一杯,感觉浑身都在发热。”她眉头一挑,松开了红色的喜服,脸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红晕。

    李氏担心这对新婚夫妇什么都不知道,便花钱给他们下了春|药,让他们一夜情。

    或许只有李叉叉茶才知道,他喝了一口,就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有一种强烈的反应,很有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取向。

    他看到李叉叉一脸焦急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老妇人和一个老妇人,可是王寡妇怎么能跟她比呢?

    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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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李叉叉觉得今天的婚礼格外的热闹,他强忍着身体里的灼热,想要再多喝几口,她脸红了,傻乎乎的对着容闵傻笑。

    容闵接过她手里的另一只杯子,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大姐,媳妇,你可不能醉,咱们还得滚床单呢。

    李叉叉傻乎乎的笑了笑,用白皙的小手做了个手势,表示自己只喝了两杯酒,应该不会喝醉。

    容闵弯下腰,将李叉叉扛在肩上,缓步走到床边,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生怕她一动就摔坏了,还揉了揉她红红的小脸,虽然有些发烫,但也很漂亮。

    李叉叉瞪大了美眸,又粗又密的眼睫毛一颤一颤的,像是一把折扇,轻轻拂过众人的心头。

    “蓉蓉,她在笑。”

    拉了拉身上的衣裳,嘟囔着说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么烫,蓉蓉把我的衣裳脱了,她忍着不让我哭。”

    “我帮你”两个字落下,容闵勾唇一笑,然后俯身吻住了她。

    他吻得很深,将她口腔里的一切都吸了进去,将她完全包裹。

    他的指尖解开了她的衣领,在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上摩挲着。

    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

    鲜红的颜色,配上她白皙的肌肤,还有她轻微而急促的气息,都透着一股诱人的味道。

    他将顾灵之整个人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

    趁着李叉叉不注意,他直接钻进了她的嘴里,伴随着女人的一声惨叫,他的唇落在了她柔软的红唇上,将她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床帐被他慢慢拉下,遮住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影。

    夜色还很深,窗帘下的风景很美。

    清晨,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李叉叉缓缓睁开眼,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男子。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的男子会如此的凶悍。

    现在稍微一动,她就觉得全身都在疼痛。

    一想起昨天晚上,她就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她忍着身体的不适,挣扎着下了床。

    这么一挪,她整个人都要跌到他高大结实的身体里去。

    就在这时,李疯子的声音惊醒了容闵。

    “姐,我不叫你姐姐了。”

    那就叫夫人吧。

    容闵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笑了起来。

    他搂着李疯子雪白的腰肢,大呼道:“老子有老婆了!”

    李叉叉被容闵这么一折腾,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后背还在隐隐作痛,下意识的就发出了一声闷哼。

    “姐,你没事吧?”

    李叉叉着头,一张脸涨的通红,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特么的是不是傻啊,哪个女孩子的初夜,都会疼的。

    她晃了晃脑袋。

    容闵当然不会相信,掀开被子一看,并不是被这一幕惊呆了,李叉叉浑身上下都是淤青,看着这一幕,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他的妻子,到底是怎么被折磨的?

    李叉叉连连摆手:“算了,别怪我。”

    容闵连忙披上外套,下了床,去找药膏,帮李叉叉上了药。

    李叉叉当然不会让一个大老爷们帮忙,于是让容闵在外面等着,他给自己抹了点药,果然疼痛感减轻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爽的味道。

    等她们起来给淑儿梳好澡,李氏已经坐在餐桌旁等着了。

    容闵拉着李叉叉往里走,看到李氏已经准备好了吃的,正等在那里,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母亲,我们起来迟了,还请您喝茶”

    李氏见二人如此恩爱,巴不得能永远如此,便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咱们也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哪用得着喝茶,我对这些东西也不挑剔。”

    李氏朝他们挥了挥手,李氏一脸认真的道:“蓉蓉,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没有儿子,但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就算不把你当亲生儿子,也会拿你当亲生儿子看待。”

    “狂刀,你要好好照顾你的丈夫,女人在家里要听爸爸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儿子的话,你没有爸爸,可是我这些年一手带大的,你已经嫁人了,容荣也是你的丈夫,你要好好伺候他。”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一餐晚餐,一家人其乐融融,一家人其乐融融,其乐融融。

    或许是李氏意识到了什么,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

    本来以为能一直这么平静下去已经很不错了,却不知道王寡妇为什么会对他死心塌地,大概是觉得自己对他的吸引力太大了,所以才会对他死心塌地。

    每次容闵出来,王寡妇都会抓住一切可能的把柄,甚至还放狠话:“如果容闵不听话,她就去跟李叉叉说我们有一腿。”

    容闵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娶来的媳妇,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人给毁了,他可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变成泡影。

    所以他同意每月十五到山顶一处隐秘的洞穴见面。

    这个时候的春季,既不是夏季的干燥,也不是秋季的清冷,更不是冬季的严寒。而春季则是生机勃勃、生机勃勃的春季。这是一种百花齐放,百花齐放的景象。

    大白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浑身上下都是暖暖的,让人一动也不愿动,只希望能在午后多睡一会儿。

    这个时候,正是采摘茶叶的好时候,村民们都早早的开始了工作,远远看去,整个茶园都热闹了起来。

    李疯子一家就是这样的人。

    ……

    转眼一年过去了,容闵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大家都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穿上了厚实的棉衣。李氏待自己不薄啊。

    李叉叉这段时间一直都很嗜睡,每天晚上都会犯困,所以才会上床睡觉。

    容闵拿着温水走了过来,开始泡脚,因为冬季疼痛,用温水泡脚能加快腿部的血液循环,减少局部的肌肉紧张度,还能缓解疲劳,提高睡眠质量。

    他看了看李叉叉,发现他正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生怕吵醒了她。

    第二日起床,发现容闵早不在房间里。

    李氏已经做好了早餐,是松花瘦肉粥,他看着那一层又一层白花花的油沫,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李氏道:“你这几天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总是犯困,胃口也不是很好。”

    李氏伸手在她的脑门上一抹,没觉得热。

    李叉叉连连摆手:“妈,我很好。”

    李氏道:“还好还好,瞧你这一身病恹恹的,可把我急坏了。”

    赶紧的!把粥喝下去吧。

    李叉叉一眼望去,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她望向李氏的目光,带着几分幽怨。

    就在这个时候,从山里采了些木材的容闵走了进来。

    她想喊一声:“你赶紧来,你看你老婆,这么久没吃东西了,早就饿死了。”

    容闵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盛在她碗里的那碗,却还是没有喝,问:“身体不太好吗?”

    要看病吗?

    李叉叉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容闵看着她那张略显憔悴的脸,又加了一句“快吃”,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让人无法反驳,她总觉得容闵这孩子最近是越来越暴躁了。

    曾经被她欺负过的人,现在却反过来欺负她了。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一下子提升到了十一二岁的绥德。

    是的,他的智商已经达到了十一级,他记得自己是一个富商之子。

    这些商人,比普通人还不如,和他们一样,很难被人尊重。

    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有一个很爱母亲很严格的爸爸,但他们更喜欢他。

    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让上天都眼红,一次蝗虫灾害,把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首先,他的妈妈去世了,他的儿子也是因为饥饿而去世的,他的身体里没有一块肉。

    蝗虫害死了很多人,他甚至还把自己的树枝、树根、老鼠、蛇都给吃光了。

    怪不得自己在牢里肚子饿了就能把一只老鼠给吞下去而不感到反感。

    这一切,他都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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