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国民愣了一下,随后马上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那次我进拘留所之前,你们采集了我的指纹。”
我当时从拘留所出来之后,根本就没把这件事当回事,但我觉得无锡这地方跟我不合财,钱没偷到不说,偷点吃的还被抓了,就扒了一个去广州的货车,又回广州了。
那段时间我一直都挺迷茫,因为除了小猫钓鱼,我什么都不会,想要靠这种方式发大财,根本就不可能。
1992年春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偷的事。
那小子偷了十多年,在小偷这行里,已经混成了贼王,但始终没偷到什么大钱。
后来他下定决心,半夜钻进了一个认识的富豪家里,把一家三口全给砍死了。
他在那个富豪家里,一下就抢走了一百多万,后来他拿着这些钱开始做生意,没过几年就发了大财。
其实我知道,这就是小报记者瞎编的故事,但我看完之后,就有了别的想法。
我觉得这个小偷跟我很像,想要靠小偷小摸发大财,别说十年了,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
要想快速的弄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那就必须得下狠手,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叫富贵险中求。
我当时就是这个想法,冒死干一把大的,等有了钱之后,我也开个公司做生意,金盆洗手不干了。
我知道抢劫杀人是重罪,所以想要干这事,就不能留下线索,必须得精心策划才行。
我买了不少破案的书,研究那些人的作案手段,还有你们的破案套路。
你们的破案套路,无非就是那么几种,指纹、脚印、凶器、目击证人这些。
1992年8月份,我在广州三元里火车站附近,准备玩小猫钓鱼,在找目标的过程中,看到了一条大鱼。
那是一个屠宰场,值班室里有个小伙在床上睡觉,里面那个屋子里,放了一个很大的保险柜。
一般单位的保险柜,都没有这么大,我觉得这个保险柜里,肯定放了很多钱。
这么大的保险柜,肯定是搬不走的,想要把它撬开,我也没那个技术,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钥匙弄到手。
我觉得保险柜的钥匙,一定在睡觉的那个小伙身上,但我趴窗口看看半天,钥匙并不在明面上。
后来那小伙翻了个身,我怕被他发现,就转身离开了。
那天回去之后,我想了一晚上,想要把保险柜钥匙拿到手,靠偷肯定是不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杀了。
其实对于杀人这件事,当时我还是很犹豫的,一直到第二天天亮,我还没有下定决心。
我记的很清楚,第二天是8月11号,那天一上午,我都在给自己打气,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件事必须得干,等钱到手了,我就金盆洗手。
那天下午,我在路边的一家五金店里,买了一把菜刀,出来之后,又找了一个磨刀的,花了五毛钱钱,把刀磨的特别锋利。
那时候我没什么经验,其实买刀的话,不应该在那么近的地方买,很容易让你们查到凶器的来源。
第一次杀人,我都是照着录像里学,后来我又买了一双黑丝袜,还有一副白手套。
当天晚上半夜十二点左右,我又去了那家屠宰场,这次我是从后院翻墙进去的。
离老远我就看到,那间值班室里亮着灯,而且后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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