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封不动地给送了回来。
“前辈,尽管不是正宗的沙中泉,但实打实的沙中泉酿造工艺,离着正宗也差不了几分,您老就将就喝着。”萧北梦请江破虏坐下后,连忙殷勤地给他倒上了酒。
虽然他已经吃饱喝足,但仍旧给自己添上了碗筷,陪着江破虏。
江破虏当然看出了萧北梦的微醺状态,轻声问道:“在外头喝不少吧?你在定北城还有朋友?”
“喝酒难道非得和别人一起喝,就不准人自饮自酌了?”
萧北梦看到江破虏的酒杯空了,连忙给他斟上,并说道:“头一次来定北城,感受了凛冽的狂风,领略到了北地风光,让我情不自禁,就自己敬了自己几杯。”
“你就编吧,你以为你那点小破事,我会感兴趣?我就是没话说,随便找个话题而已。”
江破虏又喝完一杯,咂吧着嘴,道:“虽然不是正宗的沙中泉,但也还行,能入口。”
萧北梦陪了一杯,笑道:“前辈,您之前去过大漠么?”
“你应该问我去过多少回,而不是去没去过。”江破虏不屑地回应。
“那前辈应该知道葫芦口吧?”萧北梦继续问道。
“埋骨之所,兵家必争之地。”
江破虏眼皮轻抬,问道:“你要去葫芦口?”
萧北梦点了点头,道:“我在城里打听过了,那位白衣女剑仙时常会在葫芦口出没,若是运气好,我们这趟大漠之行,就能在葫芦口遇到她。”
“你小子是要来真的,真要将白衣女剑仙给就地正法?”江破虏诧异地问道。
“什么真的假的?我萧北梦说话,想来说一不二!”萧北梦把胸膛一挺。
萧北梦白眼一翻,道:“一坛假酒,可别想我助纣为虐,帮你做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
“前辈放心,这样的事情,哪里能让人帮忙。”萧北梦满脸的灿烂笑容。
江破虏讪笑一声,道:“到时候可别被人家姑娘给斩了第三条腿,若真如此,那可什么偏方都治不成了。”
“前辈,吃鸡腿!”
萧北梦气恼地将一个大鸡腿地递到了江破虏的面前。
翌日,天阴。
萧北梦驾着马车缓缓地出了定北城朝北的城门,向着大漠而去。
边三潮和边正刚父子站在城头之上,静静地看着马车越行越远,最后消失不见。
“父亲,要不要我挑选一队精锐骑卒跟在后面,以防万一。”
边正刚轻声问道。
边三潮摇了摇头,道:“你师祖虽已经不复当年,但当今天下,敢说能留住他的人,绝对不超过单掌之数。而且,派出骑兵保护,动静太大,很容易惊动黑沙帝国的人,反而会给他们增添危险。”
“若是师祖一人,我自然不会操心,但他的身边还有一个萧北梦拖累着。”边正刚轻声回应。
边三潮把目光看向了边正刚,沉声道:“正刚,你可千万不要小瞧了萧北梦,从太安城纨绔到学宫特席,他凭靠的可不单单是南寒王长子的身份。
他的这次巡游,从出怒风原到我们定北城,经行数千里,一路上的刀光剑影可不少,但他却毫发无损。
当然,你师祖守护在侧是主要原因,但萧北梦若是无能之辈,你师祖实力再强,也不能将他护卫得如此周全。
而且,从我们收集到的情报来分析,你能通过萧北梦的种种行为,给他的性格下一个准确定义么?”
边正刚皱起了眉头,思考了片刻后,最终摇了摇头。
“捉摸不透,便意味着你判断不了他的下一步动作。这样的人若是成了对手,最让人头疼。”边三潮轻叹一口气。
边正刚神情不解,道:“萧北梦乃是学宫特席,父亲,你的意思是,我们将来可能会与学宫为敌?”
“若是没有学宫,就没有我们边家,我们再如何无法选择,也不能走到学宫的对立面。”
边三潮把目光投向了南方,缓声道:“萧北梦是学宫特席不假,但他还是萧风烈的儿子。”
边正刚同样看向了南方,沉默不语。
……
马车走远完约莫二十里的戈壁滩,便正式进到了大漠之中。
北风呼啸,夹着细细的沙子,打在马车上,咚咚作响,打在脸上,阵阵刺痛。
萧北梦将提前备好的防沙罩给老灰马笼上,自己也戴上一个有面纱的斗笠,防止沙子吹进鼻子和嘴中。
骆驼比马更适合在沙漠中行走,萧北梦原本打算在定北城将马车换成驼车,但是,江破虏直接否定了这个提议,说将老灰马寄存在定北城,他不放心。
萧北梦一番解释无用后,只得遵从了江破虏的意思。
沙漠松软,沙子的流动性大,并且沙丘连绵,马蹄很容易陷入沙子中,碰上坡度较陡的沙丘,萧北梦还得下来,以人力推车。
好在,有张魁给的地图,虽然行进缓慢,但却没有迷失方向,马车缓缓地向着葫芦口靠近。
同时,大漠之中虽然风沙凛冽,但几乎每隔上数十里就有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小绿洲,这些绿洲上生长着一株株高六到八丈的大树,这些树的树干很是独特,呈瓶子状,两端尖细,中间膨大,树干直径能长到两丈。
这些树,因为其特别的形状,被漠北人称为瓶子树。
瓶子树拥有着强大的蓄水能力,穿越沙漠的人,若是口渴了,直接在这些瓶子树上挖一个小孔,就有清新解渴的水从孔洞中流出,为人们补充水分。
原本,大漠之中并没有瓶子树,是漠北楚家入主漠北之后,不知何处找到了瓶子树,而后通过不断地尝试培育,最后在大漠之中种下了数以万计的瓶子树。
抛开背叛圣朝、给天下百姓带来深重苦难一事不谈,漠北楚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在大漠之中种下瓶子树,对漠北人而言,绝对是大功一件,福泽后人。
也因为这些绿洲的存在,萧北梦的大漠之行,少去了许多的困难和波折。
反正时间很充裕,他并不急着赶路,只要累了乏了,他便找到一片瓶子树林,歇脚休息。
在沙漠中行走,晚间赶路比白天赶路,是要好一些的,晚上凉快,没有日头的炙烤,身上的水分会流失得慢一些。
但是,江破虏认为,走多了夜路总会遇到鬼,便坚持白天赶路,晚上休息。
同时,有瓶子树林,饮水不愁,白天无非就热一些,萧北梦也就不反对。
水源的问题解决了,但食物却主要依靠乏味干硬的干粮。
江破虏嚼了几天干粮后,就埋怨萧北梦要色不要命,天下如此之大,偏偏要跑到除了风就是沙的沙漠上来,天天吃沙喝风,来了兴致想要喝酒的时候,却是找不到下酒菜。
无奈之下,萧北梦只得想办法改善一下江老头的伙食。
只是,沙漠之上,动物不算多,适合当食物的就更少,比如狼、蛇和沙狐。
不过,沙狐的味道不错,但这些小家伙鼻子最灵,闻到人的味道就立马远遁,很难碰上;而沙漠中的蛇类一般体型偏小且多数带有剧毒,显然不是什么好食材。
最后便只剩下狼了,狼肉口感粗硬,且骚臭味较重,但这种条件之下,只能将就了。
但是,吃了几次狼肉后,江破虏便不想再吃了,选择继续嚼干粮。
好在,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之中穿行了近十天后,无聊透顶的日子里终于有了生气,萧北梦远远地看到,在前方的一片不大不小的绿洲当中,有着袅袅的轻烟升起。
从进入沙漠到现在,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人的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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