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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修宁(四) (第1/2页)

    好重的酒味。

    意行不由皱起眉,走到屋中正飘出袅袅烟罗的鎏金银竹节熏香炉跟前,掀起炉盖,见里面燃的沉香中加了一味陈皮,中和了沉香的冷淡气息,还带点养胃舒气的效用。

    已经快燃尽了。

    意行合上炉顶,望向面前如云似雾的风帘,光彩华丽的缭绫上用金丝银线绣了《临济录·示众》中的禅语——

    “逢佛杀佛,逢祖杀祖,逢罗汉杀罗汉,逢父母杀父母,逢亲眷杀亲眷,始得解脱。

    不拘于物,透脱自在也。

    向里向外,逢者便杀。”

    破执念,求解脱?

    好笑。

    “一边过得浑浑噩噩,一边望着这帘子求开悟;酗酒伤了胃,不爱喝药,就只好往香料里加陈皮自欺欺人;尸山血海里挣出来的银子,不好好珍惜,却统统靡费在了这种没用的地方……”意行低眼瞧着脚底雕工精巧的白玉砖,嘲道:“修逸,你图个什么呢。”

    帘子后,醉卧在椅上的人不语,摇了摇手中的白釉酒瓶,所剩无几的酒液咣咣地响。这是甘肃的烧刀子,有个雅称叫醉魂香,意思是鬼喝了都醉倒,快快活活地跳进轮回六道。

    酒气和沉香混在一起成了一种不垢不净的辛烈气息,像把漂亮又锋利的刀,让人生厌。

    意行把炉中的沉香灭掉,推开了槛窗。恰逢夜雨,裹着花香与水雾的凉风钻进来,洗净了书房里的酒气。

    书案上物什被吹得快要压不住,意行走到杂乱的书案前,只见枯笔干砚下压了张玉版宣,上面临的是唐代张蕴古的《大宝箴》——

    是故恐惧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转放……不知川竭山崩,地维斯缺……不以逆诈侮直谅,则忠良奋;不以曲辩诬至诚,则正直伸……

    书法注重气韵,讲究合宜。《大宝箴》表达的是臣下对君上的劝诫,后人临写时多用端方雅正的楷书或精工秀美的馆阁体。

    而眼前这张用的却是瘦金。

    曾几何时,意行也喜欢这种锋芒毕露的字体。可惜,他的老师文憧衍不准他习瘦金,说字如其人,学久了昏君的字难免会染上乖戾软弱的心性。

    这个古板的老头已经死了五六年了。

    每当意行说起文憧衍,都要提及这件事。外人听后,通常会说句迂腐。意行则笑着摇摇头,说老师只是太喜欢把我当孩子看了。

    因为把他当孩子看,所以不忍心告诉他,皇宫是最讲究出身的地方。像他这种从小就被质疑血脉纯正与否、由罪妃生下的不得宠皇子,在任何事上都容不得半点任意妄为。

    午夜梦回,意行常常梦到自己这个被剥皮冤杀的老师。像幼时一样,文憧衍将他圈在怀里,教他写字,血淋淋热乎乎的大手握住他的小手,没有面皮的人脸贴在他耳边轻声说:虞体看似圆融,实则藏锋。殿下,您这一生危若累卵,唯有绝处逢生,才能青云直上……

    圆融藏锋又如何?谨慎小心又如何?

    说这话的老师,最后不也蒙冤惨死了吗。

    思绪下坠,意行的目光落到手中的玉版宣上。

    铁画银钩,笔走烟云,毫不含蓄,毫不收敛。

    起初落墨时还带了点耐心和克制,后来越写越恣意放纵,枯笔洒脱,飞白不羁……能把儒士谏君的《大宝箴》临出杀气,何尝不算一种天赋异禀。

    若是把这张临字带回京,告诉那些言官这出自修逸的手笔,定然会掀起一场口诛笔伐。可修逸既敢明晃晃地展露不臣不敬之心,就证明他根本不在意那些人的看法。

    足够强大的人不怕暴露任何缺点。

    意行淡淡道:“好字。”

    他把桌上的笔墨纸砚简单收拾叠好,放到一旁的紫檀木棂格书架上,见下面的格子里放着几本帖子,便打开看了。

    全是千金难买的孤本。那些官儿送他的字画跟修逸的藏品一比,既落俗又低级。

    “修逸。”

    他望向风帘后的醉鬼,目光冷冷:“你知道你哪里最讨人厌吗。”

    帘后无声。

    “你有天资许你卖弄,更有本钱供你跋扈,明明已经事事顺心,却还不知足满意。”

    在灰暗惨淡的童年岁月里,意行身边只有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宫女,她总说,殿下,您要惜福。

    意行听进去了,并将这句话奉为圭臬。他对生命中宛如恩赐般的善意与幸运都给予了成倍的回报,懂得感恩的样子简直像条摇尾乞怜的狗。

    而修逸明明拥有了许多他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毫不费力,轻而易举,却还要摆出一副不过尔尔的散漫态度。

    意行想,哪怕他们不是生在帝王家的堂兄弟,没有站在权力的两端……他也是会恨修逸的。修逸什么都没有做错,可他光是活着,就是对自己这种不幸之人的挑衅。

    帘子后的人终于开口了:“七哥。”

    声音倦倦的。

    意行挑开帘子,见修逸醉卧在椅上,脸色醉红,目光迷离。

    “好大的架子。”意行坐下,笑道:“凶巴巴地请我来,不在府里备轿子也就罢了,我好不容易走到这里来,你却连起身请个安都不肯。不怕治罪吗?”

    他话中的不快情绪半真半假。

    “治罪好啊,治个大的。”

    修逸不怕他,仍用几年前相处时的随性态度对待,倒了杯茶递过去:“醉糊涂了,忘了礼数。只一点没忘,提前备好了七哥爱喝的银针白毫。”

    杯子的材质是和田玉,手感温润,金亮的茶汤盛在其中,像是卧了一缕春阳。

    “你啊,字写得那般有风骨,为何审美这般落俗?”意行转着茶杯,“堆金砌玉,反露贫相。”

    修逸展开手中的扇子,睨着泥金扇面上的飞鹤图:“我本就是个没读过几本书的兵痞子,何必学人附庸风雅?”

    闲居在家,修逸没带冠,头发随意地束了,发带尾上缀着两颗红玉珠子,和他眉心小痣一样红。许是自小在北地风霜中长大的缘故,他皮肤是种冷冽的白,脸上的血色全是酒添上去的。

    他容貌骄矜贵气,偏偏和他本人一样矛盾至极。眼角眉梢分明透着嫌俗弃世,却又花大价钱搞来了一堆世人渴求的俗物。

    埋没?麻痹?遮掩?哄弄?

    意行笑,抿了一口茶,夸道:“难得的清冽啊。”他又品了品,“在京中可喝不到这样好的茶,最好的茶叶通通配了最差的雪水。”

    这话倒奇了。

    “文人墨客最推崇雪水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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