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遥找到一棵僻静的树下,为了让这两只牲畜没有痛苦,他直接用枪打穿了它们的头。
血液溅射而出,浓郁的香味钻进他的鼻腔里,让他的身体忍不住颤抖起来。
对血肉的渴望让他顾不得去清理皮毛,迫不及待地咬开它的脖颈,大口大口吮吸滚烫的血液。
爽。
这种感觉就像是烟瘾犯了,迫不及待地想吸烟,最后抽了一整包,得到了尼古丁的救赎。
慢慢的,周围的丧尸陆陆续续被血腥味吸引而来,这让他不得不一边清理一边吃。
最后,一头羊被他吃得只剩下一条羊腿。
他满足地躺在草地上,感觉全身上下都得到了无比的充实感,慢慢的,他就这样睡着了。
等陆遥醒来时,外面天已经黑尽了,并且下着大雨。
他坐起身,身旁还趴着几只丧尸,嘴里嚼着带血的草根和泥土。
陆遥并没有理会,他转头看了眼远处的村庄,盯着那黑暗中唯一,且暗淡的火光看了会儿,随后便继续上路了。
他的脑子里又浮现出了一张总是喜欢笑眯眯看着自己的脸,聊起天来叽叽喳喳,肚子里仿佛装着说不完的话。
周围的雨声很响亮,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在身上,但路遥却觉得好安静,安静地让他有些心慌。
他沉默着往前走,直到后半夜,雨势愈来愈大,大到让他已经看不清路的程度。无奈之下,他只好在路边找了一辆废弃的汽车,坐进去躲雨。
车内满是血迹,还有一些破碎的骨头,陆遥将屁股下面膈应的板块头盖骨拿了出来,放在中控台上,接着点了根烟。
“唉,为什么自己变成丧尸后还有意识,要是当初死了一了百了该多好。”
陆遥以为自己变成丧尸后会对感情麻木,可眼下看来,倒是他想错了。
既然有意识,怎么可能会没有感情?
......
直到第二天中午,陆遥才从车内走出来,因为雨已经停了。
这一次,他没有再停下,一直在往海边走,沿着高速路,途经一座又一座城市,一走就是三天。
最后,他在距离北屿八十多公里的一座县城停了下来,因为在路上耽搁,他比预期地要晚一些,但也无妨。
几天的徒步行走让他的鞋子不堪重负,烂掉了。
其实在距离这座县城四十多公里的时候谢就已经罢工,这一段路是陆遥光着脚走来的。
四十公里光着脚走,就算脚底的茧子再厚的人也会被磨得血肉模糊,陆遥的脚自然也不例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面上留下一个醒目的黑血脚印。
虽然身体能够自愈,但长时间这样的话,反反复复受伤愈合,他又得寻找食物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去城市里找一双鞋。
相较于内陆的县城,沿海的县城看上去要较为发达,路面宽广,高楼林立,看上去比一些内地的市级城市还要发达。
城内丧尸很少,但动物却出奇地多,只是片刻的功夫,陆遥就看见了四只狗,七只猫从远处跑过。
都是一些宠物,拉布拉多,金毛,缅因猫之类的,几个月的末世让这些动物也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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