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伤疤,看来好长一段时间要坐冷板凳了。
房间里的茶水是凉的,就连晚膳也是残羹冷炙。
平日里伺候的丫鬟也被调走了。
“沈酒酒,刘嬷嬷说了,这房间是我的了。”红蝶趾高气扬地站在门口。
沈月殊放下筷子,从楠木透雕云纹桌上拿起自己的小包袱,笑道:“你喜欢的话,那就给你好了,晚上还有人陪你聊天解闷,倒也不孤单。”
红蝶浓妆艳抹的脸上满是惊惧:“你胡说八道什么?
“你莫不是年纪大了,记性也不好,当初周姐姐吊死在房间的事情你不记得了?那舌头都伸了老长,晚上见到了,你可不要害怕。”
周栾栾是上一任花魁,爱上了一个落榜举子,要死要活要从良。
刘嬷嬷就带着几个壮仆,想给她一点颜色瞧瞧,没想到把人逼急了,自挂东南枝了。
“对了,周姐姐也最爱红衣,你俩应该会相谈甚欢。”
红蝶来的时候多傲娇,走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沈月殊笑着把包袱摊开,里面放着一件厚实的斗篷,她压根没打算换房间。
她房里闹鬼的事情传出去,她就可以在这里待到林莺时给她赎身了。
想到林莺时,她唇角勾起一抹笑意,曾经被她捧在手心里的小丫头,如今也能独当一面了。
一个不速之客打乱了沈月殊的计划。
“你今日去见林莺时了?”
沈月殊瞥了眼男人身上的云雁纹朝服,一看就是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赶过来了,笑道:“我刚从王府出来,都没有半盏茶的功夫,宋首辅这边都收到消息了,这么着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喜欢沈莺时那贱人呢,你就不怕张丽燕那个贱人生气。”
“沈小姐慎言。”宋怀恩似笑非笑地抬了抬眼眸,眼底杀意凛然,就连脖颈上的朝珠,都被捏出了裂痕。他喜欢林莺时?简直荒谬。
沈月殊缩了缩脖子,似乎男人紧握的手会随时越过马蹄束脚方桌,扼住她的脖颈一样。
“宋大人不必介怀,开个玩笑而已。”沈月殊尾音都在打颤,这个男人太阴晴不定了。
宋怀恩笑了笑,脸上的戾气未消,端方如玉的面容却叫人觉得阴恻恻的,他也是最近几日才知道大德钱庄的事情。
这么大的事情,沈莺时竟然瞒了他,也不想想自己有没有能力吞下这么大一块肥肉,也不怕撑死。
“沈莺时……”
“宋大人,烦请以后在我面前不要提这个名字,我和她已经绝交了,我脸上的伤就拜她所赐,现在我和她不共戴天。”
沈月殊被仇恨蒙住了眼睛,踹翻了脸盘架,铜盘里的清水早就被脸上的鲜血染红。
宋怀恩看了几眼地上沾着血的丝帕,他之前为了审讯犯人,在昭狱里足足待了一个多月,知道这是人血,不是鸡血鸭血之类的。
“既然这样,那就最好了,咱们联手除掉林莺时,到时候……”
沈月殊冷冷地打断画大饼的男人:“宋大人,真是贵人多忘事,你之前承诺让我父亲官复原职,现在我的父亲还在采石场服役……至于帮我赎身的事情也忘干净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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