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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