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一番,只知道大约有这些内容。
这两本书不仅用的材料非常特殊,就连上面的字体也非常的小,好像是手写的,比蝇头小楷还要蝇头小楷的字。
哪怕是我这从小到大体检都没出现过问题的两只眼睛,看的久了也难免会有一种晕头转向的感觉,必须要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继续看。
就算用放大镜看都没用,反而会让自己的头晕目眩加剧。
用拍照还根本拍不下来,因为字密密麻麻又实在太小,离得近了没有办法聚焦,离得远了又会出现摩尔纹,根本看不清楚内容。
我甚至还想过用复印机把这些书里面的东西都复印下来,可转念一想,这两本书既然被季叔这么宝贵的保管着,里面的知识一定非常有用,复印有泄露的风险。
就这样,我只能顶着每看一段时间就头晕目眩的副作用,先从第一本书《知》开始看,在来这里的路上甚至才只看了其中的两页。
穿着红衣去死就会变成厉鬼,正是这两页之中的内容。
“你说他们明天或后天晚上会过来?那就等他们来了再说吧。”
赵广进根本就没把我的话放在眼里,又或许在他的眼里我和那几个想要跳楼要钱的工人一样。
只是那几个工人用跳楼做威胁,而我用他掌握不了的事做威胁。
我自然随便,反正我对这家伙没有任何好感,我只是想来救赵筱俐,顺带解决一下铜镯子的事情。
“女儿!女儿!你怎么样了女儿?”
等到了赵广进的家,我才终于开始体会到什么叫做有钱人。
这个小区是有钱人的小区,叫做“饭君逸品”,一层楼只住一个人家,仅仅只是一个客厅就比我老家好几户的宅基地加起来都大。
那沙发显得更是奢华无比——我甚至感觉用沙发来叫它都是对它的侮辱,它更应该被称之为艺术品。
只不过奢华无比的沙发上却躺着一个穿着白裙子,脸色煞白的女人。
赵筱俐!
“爷爷……不要拉着我……”
她还在轻轻的呢喃。
“陈稷!你快来看看我女儿!她这是怎么了?”赵广进转头对我焦急的大喊。
我自然也很焦急,快步走过去——赵筱俐不仅脸色煞白,两侧的脸颊也有些乌青,给人一种精气神全空的感觉。
而她无力垂下的双手手腕上,正带着那一对铜镯子。
奇怪的是,赵筱俐的手本来就很纤细,正常情况下戴上那一副铜镯子都费劲,现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手腕比原先还要细上一圈。
可在这手臂自然垂下的情况下,那一副铜镯子竟然还牢牢的戴在她的手上,没有半点要掉下来的迹象。
“赵老板,你试着把他手上的铜镯子给取下来。”我对赵广进说。
赵广进关心女儿,我刚说完他,他就伸手抓住了赵筱俐手腕上的铜镯子。
可才刚刚抓住,他就下意识的缩回手:“好冰啊,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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