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律师的举例不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反对无效,被告律师请继续。”
“此案另一位关系人汪卫明是我的当事人的老板,某天他给了我当事人一盒香烟。我当事人会想到这盒烟里有毒吗?她想不到!她只会把烟收起来,因为就算是她不想抽这盒香烟,她也不敢得罪老板。这是一个人情社会,领导给你的东西,就算你不喜欢,你也得假装收下,不然你就是不给面子,对不对?”周煊道。
现场无声。
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明白。
“好,我的当事人收下了香烟。下班后她的爸爸苏大成来找她要生活费,抢过了她的包,准备搜一下里面有没有现金。结果发现里面有盒香烟。”
“苏大成有很大烟瘾,于是就拿走了这盒香烟。我的当事人自己不抽烟,现在她的爸爸要拿走烟,她会反对吗?她不会,因为她没有反对的理由!而且她也不知道这烟有毒,在我当事人眼里,这就是一盒普通的香烟,和我放在这桌上的这些烟没什么两样!所以整件事,与我当事人完全无关,她没有违法,甚至连过错都没有!”
“我们经常接收快递,也经常看到在风雨奔忙的快递小哥。那我请问,如果快递小哥运送的这些快递中有违、禁药品,而快递小哥不知情,难道我们也要判断快递小哥有罪吗?”
“我的当事人没有违法的动机,没有主动运输和窝藏|毒的故意,所以,她无罪!”
苏棉长舒了一口气,她终于看到了希望。
公诉律师马上反驳:“苏大成所拿到的香烟,并非是苏大成自己抢的,而是被告主动给他的!天明律所的录像显示得很清楚!所以原告就是故意传毒!”
周煊一摆手,“法官大人,我申请证人出庭。”
……
苏棉也没想到,出庭作证的关键证人,正是苏大成。
他的供词很清楚:“第一盒香烟,确实是我从苏棉手里抢的,当时她还说要我回去,说是她领导给的。但我烟瘾大,就没有还给她,我也不知道那烟里有违、禁药品,苏棉也不知道。真正知道的人,只有给她香烟的人。”
“至于第二盒香烟,也是我主动问她要的。她当时提醒我少抽点烟,我还骂了她。我说如果她不给我烟,我就打断她的腿。她被迫无奈,所以把烟给了我。我和她不知情,都不知道这香烟有问题。”
苏棉看着证人席上的苏大成,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苏大成之前一直咬着她不放,今天怎么会突然出庭作证,证明她无罪。
是周煊做了工作?还是他良心突然发现了?
苏棉感觉,更大的可能应该是前者。
难怪别人说,周煊从来不打没把握的官司,果然如此。
苏大成的证言,基本上就能将苏棉完全脱罪了。
旁听席上苏棉的妈妈不停地抹眼泪。
她是一个懦弱的人,除了抹眼泪,她什么都做不了。
法官宣布:“因为有新的证人证词,本庭将暂时休庭,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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