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洞口的亮光,好像永远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暗,也没有变得更亮。时间似乎停止了。
吴志城朝着洞口爬,可是爬了许久,洞口一直在远方,并没有变得更近。
他终是靠着那动物的血肉活了几天。
也是奇怪,时间应该过去许久,但是直到吴志城将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这动物尸体都没有丝毫腐败的迹象。
最后,再次饿得头晕眼花的吴志城靠在墙壁上,有些苦涩地回想在洞里的这些日子。
他其实不明白自己多活这点时间会有什么意义。
但他就是这样做了。
他甚至不想承认,其实他还想活。
意识将近迷糊的时候,这种想活的欲望更加强烈。
他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
幻觉中,有仙人降临,将他抱了起来。
仙人的怀里真是温暖。
他忍不住往仙人身上靠。
隐约中,似乎听见那仙人的说话声:“你若存了死意,谁都帮不了你。现在既然想活,以后便活出个人样来吧。”
……
……
吴志城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干净的床上,盖着温软的被子。
屋子不是很大,可是摆设讲究,洁净无尘,房顶还挂着许多布袋,散发着药香。
“醒了?”突然一道声音响起。
吴志城被吓得一阵心悸,循声望去。
公孙日月就大大咧咧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搭着二郎腿,手里拿着一只酒壶,时不时往嘴里斟上一口。
“是公子救了我?”小吴志城哑着声音问。
公孙日月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又吧唧一下嘴:“我只救了你一半,剩下一半是你救得你自己。”
吴志城没听明白。
公孙日月也懒得跟一个小孩解释。
这时候,从外头走进一个年轻女子,弱柳扶风,腰间挂满香囊。
“寻双,这孩子便交给你了。”公孙日月道。
女子眉毛轻挑:“只要银钱给够,我保证还你一个全须全尾的人。”
“不会留疤吧?”公孙日月问。
女子微恼:“你就算信不过我的医术,也该信得过何罗狗吧。只是被寻常火种烧伤,他吃过何罗狗的血肉,不出半个月,肯定能长出新皮来。”
公孙日月站起,从腰间摸出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扔在桌上。
“你什么时候来接人?”女子问。
公孙日月挠挠头:“我还没遇见我心爱的女孩,怎么能带着孩子呢。你把他治好后,给他找户好人家先养着。需要多少钱,全记我账上。”
他就这么走了。
……
……
吴志城再见公孙日月,是八年后。
小吴志城已经长成一个小伙子了。
而公孙日月还是以前那副样子,依旧俊美夺目。
只是,神情状态跟以往大不相同。
他的眉宇间有了愁绪。
“志城小子,想跟我学本事吗?”公孙日月摸了摸小伙子的头。
“想。”吴志城道。
这些年,吴志城心里总有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知道,自己这几年吃的、穿的,全是这个长相俊美的人出的钱。
是这个人在养着他。
以后,无论这个人说什么,他都会照办的。
没想到,这本事一学便是十年。
这十年,他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他们亲胜亲人师徒。
吴志城慢慢长大成人,公孙日月依旧是从前样子。
某一天,公孙日月躺在树上喝酒,略有醉色,说道:“志城小子,你想成仙吗?”
吴志城连忙点头。
他也想像公孙日月一样,不会那么快老去,那样,他就能呆在他身边更久一些了。
修炼的苦,他不怕的。
“我喜欢上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女子。十年过去了,我还是不能忘记她。”公孙日月灌了一口酒,衣领都沾湿了。
吴志城:……又不是太阳或金子,人怎么能金光闪闪了?
“那就去找她。”吴志城道。
“我只有成神了才能见到她。志城,我要走了。”公孙日月道,“有句话,你要记住。不要太相信神明,这世间、这天道生你一场,绝不是只给神明当蝼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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