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谷岸边凌乱的躺着那些修士的尸首,两个重伤之人,一男一女也都气息奄奄,靠在石头上,仍然警惕着对方。
那女子说道:“黄老三,以你的身份,纵使你粉身碎骨,为黄家卖命,最终也无法得到衣钵传承,更别说成为家主或者长老了,这么被人当炮灰使,你真的甘心吗?”
那男的说道:“你说了这么多,不就是在等救兵吗?”
那女子哼了一声道:“你不也是。但我说的也是事实,你如此作为,给自己树敌无数,就更加只能为黄家家主卖命,否则必死无疑。他儿子永远都踩在你头上,难道不是吗?”
那男子说道:“你是未来任家的家主又如何,现在还不是快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死人,有几个大家族的家主不是九死一生。”
那女子呵呵笑了,虽然很无力,说道:“嗬嗬,我还以为你真无所谓,没想到是我格局太小,看来你所图不小啊!不过,如果你我联手,你说不定可以提前坐上家主宝座。”
那男子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我看你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你我终究要死一个,即便做了家主也有这么一天,不如现在就一招决生死,如何。”
那女子说道:“真不知道你是执迷不悟,还是看得透彻,不过,的确是条汉子,也是值得尊重的对手,来吧,一招定生死。” 说完,深吸一口气,双手结印,周身气温骤然升高,如有无形的火焰在灼烧着空气,而且那热力越来越强盛,地面的树叶都瞬间化作飞灰。
那黄姓男子也不示弱,面前祭出一口三足青铜圆鼎,吐了一口蓝色血液上去,双手结印,口诵法诀,那圆鼎顿时金光乍盛,冲向女子。
女子似乎是耗尽了全部魂力,催动无焰火气撞向圆鼎。一声沉重的闷响,铺天盖地的碎石尘埃向四周喷射。
就在这时,一人一兽出现在附近,刚好看到这一幕。此人正是李云朗,他暗叫不好,来迟一步。可转念一想,又好像正是时候。于是从容走到他们跟前。
俩人中间的地面已经形成一个深丈许的大坑,一男一女就在坑两端的地上躺着,那口青铜鼎也静静地立在中央的地面。
李云朗心想:“修行之人难道不是首重修心吗,怎么动不动就生死相博?十有八九是世仇吧。唉,不管了,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
一圈摸摸索索下来,从尸体身上扒拉下来不少材料,也有几本功法。最看得上的,是从这个男子身上摸到的一本元始宝典炼器篇。青铜鼎也不错,就都收下了。
最后,看着那女子尸体,做了十个呼吸的思想斗争,还是决定也搜刮一遍。她看上去一脸的血污和灰尘,身上也到处是伤口,蓝色的血液还没有干透。腰间腿上胳膊上都没什么发现,唯独脖子上好像有一圈晶莹剔透又薄如蝉翼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伸手在脖子上摸索着,想找到锁扣的位置,没想到怎么也找不到,似乎是浑然一体的。这情况还是当博士的李云朗头一次碰到。
不过,哪能就这么放弃,于是凑得更近,好看得更清楚,双手来回仔仔细细地一寸一寸地触摸。可是摸着摸着,感觉到脖子那里的肌肤是暖暖的,而且似乎某些地方还有微弱的跳动。他猛地缩手,惊讶又警惕地看着她的脸,喃喃道:“莫非还没死?”
此刻李云朗陷入了恐慌与纠结:“这可是修士,动动手指头就可以要了我的命,反正也刮够了,趁现在赶紧离开。”
往回走了两步停下来,说道:“罢了,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想必她不会恩将仇报。”
于是,就拿那口鼎从河里盛了些清水过来,为她清洗了伤口和脸,用在城主府营中学到的简单草药知识,在附近采了些草药过来,捣碎后敷在伤口。
升起一堆篝火,到河里抓了几条鱼来,用鼎煮了汤,然后勉强喂她喝了几口。这才仔细打量了这张脸,如果不是脸上有伤,她应该也是个众星捧月的美人,身材也是没的说。如此孤男寡女,还真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就在此时,林中一阵急促的向东,群鸟惊飞。李云朗一拍额头:“糟糕,怎么忘了,定是这里的血腥味引来了凶兽。”
于是收起青铜鼎,抱着女子跃上凶兽,迅速往一处高地奔去。然后隐蔽起来,回头观察着河谷的情况。
真没想到,正是那巨蝎和巨蛙带着几十头毒虫。没过多久,河谷就只剩下些血迹和衣物碎片,连骨头和毛发都没有留下。
李云朗大气都不敢出,也不敢弄出一丝动静,就这么趴在地上等待它们离去。
那些毒物似乎嗅到了什么气味,东张西望,还在周围游走起来,很快就有一只身上有着奇怪毛色的貂形凶兽将目光锁定在李云朗这个方向。立起躯体,耳朵鼻子都用起来地探查了片刻,然后叫了起来。这伙凶兽都齐刷刷朝这边看去。
那巨蛙怪叫了几声,巨蝎似乎并不在意,发出嘶鸣。似乎是在是否出手方面产生了分歧。李云朗心想:“什么时候凶兽也懂算计了,难不成片大陆上所有的禽兽一出生就成精了?”
此时,两道身影划过天空,落在河谷血迹和衣物碎片之间。那两人走到篝火边,检查了一下,似乎根本没把这群毒物放在眼里。其中一人说道:“二长老说老三的魂灯灭了,十有八九已经喂了你们这群畜牲了。我灭了你们。”
话音一落,身后出现三柄飞剑,眨眼间从这群毒物的脑袋中穿过,一招全灭。
另一人赶紧说道:“留活口。”不过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叹了口气,说道:“唉,事已至此,也只能拿它们来交待了。”
那出招的人也突然明白过来,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说道:“我又冲动了。那这些尸体怎么办。”
另一人说到:“都带回去,交了差,还可以拿来炼器炼丹,苍蝇也是肉。只是可惜了老三的宝贝,一定要找到杀他的真凶,把宝贝夺回来。”说完收了尸体,飞身离去。
李云朗躲在那里心中叹息:“这些修士看惯了生死,对同伴的生命竟如此冷漠。”又看了看趴在凶兽背上的女子,喃喃道:“不知道你会不会也是如此,视生命如草芥。天地视万物为刍狗,圣人视百姓为刍狗,难道修士也视彼此为刍狗吗?唉,不论如何,我可不想沦为刍狗。” 把女子抱下来,靠在凶兽肚皮上,自己则开始修炼无梦心经。
在黑暗中,得益于这头凶兽的震慑,安全的渡过了这个夜晚。
晨曦穿透薄雾,逐渐温暖着这片森林,鸟语花香和着微风抚摸着一男一女的脸庞。李云朗缓缓睁开双眼,神光一闪而敛,似乎又有所精进。任青萍呼吸匀称,脸色白皙中透着微微的蓝色光泽,看样子身体恢复得很快。
回到河边,洗了把脸,又煮上一鼎鱼汤,扶着女子喝了几口,倒得急了些,女子被呛醒了,惊诧地看着这个一手从后面托着自己后背的陌生男人。尽管虚弱,但还是使出最大力气推开了李云朗。
李云朗一时也不知所措,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醒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女子也重新靠在了凶兽肚子上,这一瞬间,女子感觉到自己靠在毛茸茸的还是温暖的东西上,转头一看,更是吓得不轻,虽然声音微弱,还是惊叫道:“风雷豹?!”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转动身体倒在地上,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对我做了什么?”
见她如此反应,李云朗突然觉得很好笑,哈哈大笑起来。故弄玄虚反问道:“能让风雷豹不吃了你的人,你说会是什么人?你问我对你做了什么,我还想问你对我做了什么呢?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救了你,还一直陪在身边不离开?还以为你是个知恩图报,负责任的人呢,没想到竟是。。。。。。唉,白瞎了这副美若天仙的皮囊!”
他这么一串说下来,任青萍先是怀疑自己对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然后又负疚于心,因为显然他是在救自己,最后美若天仙那四个字最要命,虽然听上去很受用,但越发深度怀疑发生过什么不可思议莫可名状的事情。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回应。
李云朗是个会察言观色的,看她这模样,一时半会儿整不明白,于是说道:“我本来就是路过,多事顺手救人而已,你我本来就无缘,也不必在意,既然你已经可以行动了,那我也该继续走我的路了,告辞。”说完骑上风雷豹,正要离开。
女子坐在地上,望着李云朗说道:“恩公留步,小女子任青萍,乃是炼器世家任家之人,请恩公留下姓名,家住何处,他日必有厚报。”
李云朗本来没想讨要回报,但一听炼器世家,心想值得结交,便说道:“举手之劳而已,谈不上恩,在下不过是镇渊城的新兵,李云朗,任小姐幸会!” 他故意报出自己新兵的身份,想看看此女的身份价值观,值不值得结交。
任青萍说道:“于恩公而言是顺手而为,于我乃是活命之恩,不可不报。日后,如果你有机会来我任家堡,无论是功法、还是宝器,还是炼器之术,你都可以从我家藏宝阁中带走一样。”一枚玉佩从她胸口出现,飘到李云朗面前,说道:“来的时候,拿着这枚玉佩,守卫便知你是我的朋友。”
李云朗说道:“萍水相逢,若有缘,来日必能再见;若无缘,不如相忘于江湖。”收了玉佩,一拱手,潇洒转身,绝尘而去。
李云朗找了个山洞,初步研究了一下元始宝典炼器篇,又整理了一下赃物,发现大部分都是炼器材料,如果出手,很可能暴露,所以还是要多猎杀一些凶兽,采点药草回去才行,这才是当务之急。
整理了一下六本功法秘籍,分别是------
《万魂经》:相当于一部关于魂修的百科全书,介绍了成千上万种先天魂胎,觉醒的真魂,魂修相关的功法,神通种类、强弱威力对比等。自己的混沌神体乃是先天魂胎中的极品,能吞噬转化各种魂力,只需要正确的方法引导使用,就能发挥出骇人的威力。
《聚魂术》:类似呼吸吐纳这种基本的吸纳魂力入体的功法,虽然是低阶,却是眼下急需的,否则都不知道从何开始。
《炼魂术》:锤炼魂力,将魂力化为武器攻击和防御,适用于炼魂境界这个阶段。
《无影步》:一种身法秘技,看不出品阶,用来跑路肯定是绰绰有余,实战中能辅助攻防。
《傀甲术》:一种初级机关傀儡技术,通常要建立在扎实的炼器基础上,还要懂一些阵法、符箓等。
《丹药宝鉴》:一种丹药百科,各种丹药名称、药效、品阶、外观和气味描述、参考价格。这本书好啊,手里那几瓶丹药,正愁认不出。
对现在的李云朗来说,显然《聚魂术》和《炼魂术》是最需要的功法,足以使他进入修士的行列。《无影步》则是一种能无限提升的身法,伴随着融合魂、法、血三系的境界提升,无影步的威力将会强到没边。
算算还有二十五天,二十天内白天狩猎,晚上练功,最后五天再发力收割一波,应该能顺利留在城主府,就算不能,也可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了。
为了练功,他解除了对风雷豹的控制。那风雷豹没回来找他麻烦,而是带着兄弟占据了毒物的领地,成为一方霸主。它虽不感激那个人类,也不想去招惹,尤其那人身上还有道恐怖的气息。
第六个夜晚,三月凌空,森林中的花草树木像是有所感应,争奇斗艳,异香如雾般笼罩着森林。如果从空中俯瞰,你会以为脚下的才是氤氲星海。
李云朗找了个山洞,简单布置了一下,便开始练习《聚魂术》。对于觉醒了魂胎的人来说,一个先天的优势就是可以利用魂胎吸收天地间的魂力,不同的魂胎吸收的能力不同。比如兽系魂胎对于吸收凶兽、妖兽、神兽的魂力就有很高的效率,而植物系魂胎在吸收植物的魂力时占有优势,像混沌神体这种,能高效吸收天地间任何的魂力。对于后天魂修,便要花费相当大的代价,才能进入同样的境界。
他感受着四面八方涌向自己的魂力,在腹部的漩涡作用下都融合成一种,快速冲向各大神藏穴位,然后是经脉,然后是骨髓,然后是血管,然后是肌肉和筋膜,最后是七窍和皮肤。随着魂力继续集聚,一个和自身一样大小的魂体虚影渐渐成型,当然还只是轮廓。
他需要更多的魂力,才能稳固轮廓,并凝聚完整的魂体虚影。心念一动,玉片空间中那些魂晶便被吸入漩涡,迅速冲击全身,虚影轮廓看起来越来越真实,如同另一个自己。
混沌神体的漩涡如同一个无底洞,继续炼化这些魂晶,魂体渐渐由虚变实,并且开始变大。直到炼化完所有库存,魂体已经增长到三丈高。而且魂体的腹部也出现了漩涡,开始同时吸收天地间的魂力。李云朗知道,这意味着这才是真正的觉醒了混沌神体,恐怕只有经历过才知道这玄妙之处,这也是它真正恐怖的地方。用人话说,就是“开挂!”
到目前为止,第一步已经完成,接下来是炼魂。
很多人在觉醒魂体后,会为自己打造一把本命魂器,也就是武器,可以大量减少对魂力储备的依赖,换句话说、既能省钱、也能省力。
李云朗想到那柄匕首,自从上次滴血认主以后,还没有认真了解过它,现在是时候互相认识一下了。
火光照在匕首上,光和热都似乎消失了一般,仔细注视其身,就像在看无尽黑暗一样。光与热都吸收了,这是什么材质?单纯用天外陨石也无法将其描述清楚,它之所以存在和出现在这个世界的逻辑才是问题的重点。连那位大能都无法破解的禁制,也无法确定的品级,我要如何能使用它?
想到这里,李云朗有点沮丧。他的第一个博士学位是考古,第二个是物理,第三个是生命科学。但在这把匕首面前,他感觉自己无知得像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如婴儿之未孩”。这种无法感知、莫可名状,恍恍惚惚的状态,就是道。道是没有念头,毫无目的的。李云朗此时的状态和这把匕首的状态无比契合。尽管这只是偶然的一次契合,也无意中激活了它的灵识。
它振动着、围绕着李云朗飞翔着,然后从百汇没入他的身体,又从手掌穿出;从眉心进入,又从背脊穿出;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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