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孙女逃离被处刑的命运,为了让儿子迷途知返,为了守护和她的约定,我诺亚·莱斯特时隔四十年又一次携带着亲人逃离昔日家园。
带着孙女芙蕾雅沿着大路一直往南还需要走上几周才能离开艾伦维尔公国,雷克那个小子颁布通缉令到各个城镇还有一段时间,眼下我和芙蕾雅只能和时间赛跑。
艾伦维尔公国,四十年前我带着一家老小走着相同的路来到这里生活,四十年后我又再次走上这条路,有时候人生真的就是个圆圈,我也好大家也好都围着它转圈。
胭脂色的云彩悬挂在天边时,拉着马车的地龙开始大口喘气,按照以前它是绝对不会狼狈成这样的,抚摸着它有些皲裂的皮肤,我这才想起原来它也上了年纪。
这种叫地龙的生物是以擅长远距离长跑出名,买它到底是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之前我也已经忘记,时间仿佛已经在我的记忆中无法刻下太多痕迹,不过想想也是,毕竟如果事事都能记得一清二楚,那等到我两百岁的时候岂不是成了个把以前的事统统挂在嘴上的烦人家伙,而且时不时将自己活了多长时间告诉给别人,不就成了炫耀,那样的人只是稍微想想就知道有多讨厌了。
所以你才会把笔送给我吗?
你为了我竟然想到了这么长远的问题吗?
我抚摸着怀中的拿着金色羽毛笔,一种让我厌恶的情感从心底里翻涌上来,并不是讨厌她而是厌恶心底的这种愧疚感,事到如今还苟活于世的人是我,在她面前我没有任何脸面心怀愧疚,我也无法解释心中那比愧疚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想要成为人类是我的愿望,神明也回应了我将他所谓的《神造心境》——即可以变成人类的东西赏赐给了我,可即使时间过去将近七十年我也没有变成人类,也无法理解人与人之间那神秘莫测的情感。即使结婚生子甚至有了孙辈,我也始终是我。
最后一丝阳光也沉入地平线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间冒险者开的旅店,年轻的时候我跟他曾是同属于一个公会的冒险者,后来他手臂受伤便退休开了这家旅店。
旅店的仆从打着油灯指引我们将地龙安置在马棚,因为这头地龙是食草类的缘故,我们就不用大费周折将它放置在有看守者的集中管理区域。
之后我带着芙蕾雅来到柜台,柜台后面是一个中年男人在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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