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式的《刑法修正案》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发布,并于明年的1月1日正式生效!】
【4.在正式的《刑法修正案》发布之前,《临时草案》可作为相关案件的临时法律依据使用,但必须经过最高检的书面同意!】
【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
这一则消息,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一下就引爆了网络。
虽然这份《临时草案》在形式上,不仅只是草案,还是个临时的。
但是这份决议的第4条却明确说明了,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来使用的。
很显然,这份《临时草案》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魔都井田区的案件而存在的。
而所谓的需要经过最高检的同意,那还不是简简单单吗。
《临时草案》的发布当天。
最高法就跟最高检取得了沟通。
自然也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最高检的支持。
所以最高法也顺势发了文。
【《关于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案的指导意见》】
【日前,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广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对此,本院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今日,我们已经征询了最高检的意见。】
【经最高检同意,本院正式决定:】
【将立法委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作为法律依据,尽快对此案做出判决!】
【本案已由井田区中级法院审理完结,不日便会正式宣判!】
【请广大群众们热切关注!】
这条消息一出。
原本就已经被轰动的网络,再次掀起了一股惊涛骇浪。
网友们纷纷议论道。
“卧槽!卧槽!今天是什么情况?立法委和最高法全都惊动了!”
“逆了天了!我就说法院怎么突然要择日宣判,原来是在憋大招呢!”
“不是,国家还真为了这件案子立法了?这下福利院那些人完了呀!”
“活该!那些人渣就得给他们都送进去才好呢!”
“立法委是真给力啊!给立法委点赞!”
“林律也是真的牛逼啊!真就凭借着一件案子,就让立法委专门给立了法!”
“说什么呢?才不是一件案子!真正促使立法委立法的,应该还是这种现象的广泛存在!不过林律依然功不可没!”
“哈哈!总之这下是舒服了!为这事揪心了好几天,这下总算能安心了!坐等宣判!”
“…………”
三天后。
为了早点让这件案子尘埃落定。
也为了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
井田区中级法院火速开始宣判。
这一天。
井田区中级法院的门口乌泱乌泱的全是人。
各大主流媒体、小众媒体、自媒体都到了。
只为了第一时间在现场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幕。
毕竟为了一件案子而特意制定法律这件事。
在夏国法治史上还是头一遭。
庭审现场。
法庭之上坐着的还是上次那些人。
只是观众席上的人员可能有了一些变动。
审判长公孙辉庄严地敲响了法槌,严肃地说道。
“「长虹区法律援助中心」诉「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
“已经本院审理完结,现正式宣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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